罗斯托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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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托准则 又称“扩散效应最大准则”,强调支柱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力。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认为,应选择扩散效应最大的产业或产业群作为一国的主导产业,重点扶持,加速发展,从而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
罗斯托准则的带动原理在于:
一、回顾效应,主导产业高速增长,对各种要素产生新的投入要求,从而刺激这些投入品的发展。
罗斯托认为,根据主导部门或新部门的技术特点,他们在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时,会对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等投入品产生新的投入需求。这些投入,反过来又要求现代设计观念和方法的发展。这些投入可能是物质的,如近代棉纺织业刺激了棉纺织机械和蒸汽动力机的制造,并在广泛的领域促进和改进了冶炼技术。但是,新吸收的投入也可能是人力,例如,棉纺织业需要新型的工厂工人、领班和经理。而且,新的要求还可能是制度方面的,如铁路的发展刺激了以更大的规模从小额储蓄者那里动员进行长期投资的方式。
二、旁侧效应,主导产业的兴起会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如制度建设、国民经济结构、基础设施、人口素质等等。
三、前向效应,主导产业能够诱发新的经济活动或派生新的产业部门,甚至为下一个重要的主导产业建立起新的平台。
就前向效应的波及和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而言,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前向关联系数。比如,初级产品部门的前向关联效应波及菹围广,程度较深,而专业设备制造产业部门的前向关联效应范围则相对较窄,至于最终消费品生产部门,除了与商业发生某种联系,不再与其它物质生产部门发生前向关联。前项关联效应概念,对于确定一个国家特定时期的主导工业部门,有重要参考价值。尤其是对于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有重要意义。
例子:房地产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比较突出,它通过“回顾效应”,即房地产业作为需求市场,带动钢铁、建材、森工、机械、化工、陶瓷、纺织等产业的发展;通过“前瞻效应”,即通过房地产的开发和建设,直接带动建筑、装饰、通讯、电力等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