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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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是指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由产权交易机构依据《产权转让公告》的相关约定和产权标的具体情况,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建立的网络竞价系统,组织竞买人竞争受让产权标的的行为。
网络竞价的方式主要包括一次报价、限次报价、多次报价、双向报价、开放报价及权重报价等。
1、一次报价
是指在主办方的组织下,竞买方接受转让方确定的交易条件,通过主办方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各报价人在约定的报价时间段内仅可提交一次有效报价,将其中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2、限次报价
是指在主办方的组织下,竞买方接受转让方确定的交易条件,通过主办方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各报价人在约定的报价时间段内仅可确认提交N次有效报价(例如N=3),将其中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3、多次报价
是指主办方的组织下,竞买方接受转让方确定的交易条件,通过主办方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网络竞价系统对各报价人在约定的报价时间段内可提交的有效报价次数不做限制,将其中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4、双向报价
是指在主办方的组织下,竞买方接受转让方确定的交易条件,主办方在设定报价项目基本参数时,必须设定该项目的保留底价金额,网络竞价系统对各报价人在约定的报价时间段内可提交的有效报价次数不做限制,将其中最高有效报价与保留底价进行对比,大于或等于保留底价的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5、开放报价
是指在主办方的组织下,竞买方接受转让方确定的交易条件,通过主办方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报价,主办方在报价过程中,可随意添加新的报价人,网络竞价系统对各报价人在约定的报价时间段内可提交的有效报价次数不做限制,将其中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6、权重报价
是指在主办方的组织下,按照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公告》中公布的评分体系,由竞买方在主办方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按照相应权重对竞买方响应的受让条件形成分值,将综合分值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