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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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解释权是指依法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或其常设机构)授权执法机关将税法用于具体条件或事项时,对有关税法所作解释的权力。[1]这种税收执法解释权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也有少量的税收执法解释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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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解释权引起纳税遵从风险[3]
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具体经济行为适用政策界限行使解释权时,往往只作原则性答复,对于解释意见本身是否符合立法本意和是否具有适用性、合理性等考虑不足,这就给纳税人带来税收风险。纳税人发生一些经济业务后,在税收政策上未作出具体规定时,纳税人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就更大。因为主管税务机关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所作出的答复一旦不利于纳税人,对纳税人的影响是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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