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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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价格的内容[1]
- 1.短期放开价格
公营企业产品价格始终受政府控制,即使是政府让企业自主定价实际也是按政府的要求去做具体的落实工作。但政府为了调整市场,对于公营企业的产品价格,也可以在短时期内完全放开,让其自由波动。这在公营经济中,是属于特殊情况,即多少是有一些反常的。因为其正常就是控制,没有余地地必须控制。企业利用这种放开,可以探一探市场的虚实,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政府利用这种放开,可以冲击一下市场,将市场上的一些扭曲价格扳一扳:因为公营企业产品的价格主要是被压低的价格,放开一下,可以走高一些,这样可以起到市场的价格小调整作用。什么时候放开,这由政府决定,而不由企业决定,政府是全盘考虑者。不过,这种放开的机会很少,而且每次时间也不能过长。
- 2.军用品的外卖价格
军用品主要是用以装备本国军队,政府需用多少,生产多少,一方面是政府收购用于军需,一方面是政府投资进行生产。实际上卖军用品的与买军用品的,都是政府。民营企业也可能参与一部分军用晶的生产,然而,主力是公营企业,特别是主要的武器装备,概由公营企业生产。这是长久以来的历史状况。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军用品也越来越市场化了,而且这种市场是国际市场。国内是没有军用晶市场的,政府总是要直接控制军用品的买卖。所以,常规下的军用品价格是国内政府定价,定多少是多少,企业和军队并不起决定价格作用。而不常规的特殊的军工品价格是国际市场的价格,即是世界军火市场的价格。不论那个国家,专门制造军火供应都应受到谴责,国家与国家不应开展此项贸易,每一个国家制造的军火只应供本国使用,流向国外只能是特殊情况。所以,世界军火市场的价格,只能是特殊价格,而国内销售的军用品价格是常规价格。无疑,军用品的特殊价格要大大高于常规价格,这是随行就市的价格,而不是政府控制的价格。不论哪一个国家,公营企业生产的军用品进人世界军火市场,都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成为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
- 3.临时价格
这是指政府明文规定的临时价格。这既不是由企业决定的,也不是政府的长期行为。政府根据经济形势,可以给一些公营企业规定产品的临时价格。这些临时价格可能高于乎时的常规价格,也可能低于乎时的常规价格。从定价临时降低讲,这是给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优惠,使其能更高地更好地享受公营企业产品。当然,若是在产品积压的情况下降价,这种行动更多地是为了盘活企业资金。如果是价格临时提高,那么首先人们想到的可能是这种产品发生了短缺,市场可能求大于供挺严重。但这并不排除临时限售的意图,即如果在某段时间政府不希望这方面消费过高,就可以利用提高价格来达到目的。临时价格的最主要特点不在于价高还是价低,而在于其临时性上。临时价格只能是临时存在的,超过临时期存在,就不是临时价格了,而属于价格的正常变化了。在经济生活中,民营企业的产品出售也会采用临时价格的方法,即在短期内背离常规价格,定高价或定低价,但公营企业的临时价格与其不同,因为这是政府操纵的,不是民间的自发行为。在产品标出临时价格后,无论如何都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可能正是急于调整经济或整顿市场秩序的政府所需要的。
- 4.双轨制价格
这是很特殊的价格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出现一种产品两样价格。但作为一种有意识的利用,双轨制价格还是已经出现在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双轨制是指政府有意使一种产品保持一高一低两种价格,两种价格分别用于不同的消费者,享受低价的消费者是政府特意关照的人,以高价购买的人是多少有些无奈的,他们得不到政策上优惠。这对于公营企业来说没有什么大的差别,企业并不图大盈利,执行双轨制价格只是为了贯彻政府意图,卖谁都一样,卖多少钱都一样。政府有意搞差价,目的不外乎有3点:
①拉开时间调整价格。即先改一部分价格,再动一部分价格,不让价格的调整齐步走。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调价中的大震荡,使价格的调整易于进行,缺点是可能使一些人钻空子,倒买倒卖,甚至出现权钱交易。
②作为营销策略使用,对于某时某点的购买者或持有优惠证的消费者实行另样价格。这必须是长期这样做才能算得上是双轨制,偶然的变动是不算特殊价格的。
③对特定群体实行价格照顾。比如,政府为了解决某些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可以规定,对这些人的用电实行低价政策,他们可以用便宜的价格购买到与别人同样的服务。
- ↑ 钱津.经济研究文库·5 特殊法人:公营企业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