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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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方式是指物资供销企业和物资生产企业向所需物资单位供应生产资料时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物资供应单位和需用单位在进行交换活动时所采取的形式。
物资供应方式的主要内容[1]
目前,我国各供需单位采用的形式大致有:
(1)生产企业与用料单位之间进行的直接交换。即把生产资料由生产企业直接供应给需用单位。
(2)生产企业通过物资部门的供销机构把生产资料转供给用料单位。这是生产企业与需用单位之间的间接交换。物资部门的供销机构是中间环节。
(3)生产企业经由自己的主管部门的供销机构把物资供应给需用单位。
(4)生产企业通过物资部门的供销机构又转到生产部门的供销机构,再供应给用料单位。
(5)生产企业经由其生产部门的供销机构,又转到物资部门的供销机构,再供给用料单位。上述这几种物资交换方式实质上可归结为两种方式,直达供应和中转供应。这两种方式的区分是从商品交换的一般形式角度考虑的。如果在交换过程中,物资由生产企业直接运送到用料单位,中间未经过其它物资供销机构,即为直达供应方式,如果在送料过程中经由供销机构或其他流通环节中转的,即为中转供应。
除上述两种供应方式外,还有定点供应,自提,计划供应及非计划供应等方式。
(1)定点供应,是指在一定时期里根据供需双方的要求把它们之间的物贷协作关系相。‘对固定下来,采取签订长期供应合同,以保证供需关系的稳定性的一种供应方式。它有利于密切供需关系,加强生产秘供应的计划性,减少了中转环节,简化了分配定货手续,缩短了运输时间,节约了流通费用,加速了物资和资金的周转。对产品基本定型、需求稳定、物资消耗量大的需用单位可采取定点供应的方式。
(2)自提,是由需用单位直接从供货单位提取所需物资的一种供应方式。它主要适用于市内运输、或虽厉外埠但需用单位认为必须自提的物资。
(3)计划供应和非计划供应是根据物资的性质,用途及物资管理中分类的不同而采取的两种不同供应方式。这些不同形式的物资供应方法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共同完成物资供应:的任务。由于各种物资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以及生产单位对所需物资的数量,运输条件,生产特点的差异,各单位在采取和选择供应方式时,要考虑到各种供应方式的特点和适用条件,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如物资供应的保证程度、物资储备水平,企业资金运用条件及各种物资在生产中的重要性等多种因素,权衡利弊后作出最佳选择。
- ↑ 周旭昌.财贸经济实用知识大全.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0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