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西岸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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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城市群是中国十大城市群之一。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形成著名的5大城市群:以纽约为中心的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以芝加哥为中心的北美5大湖城市群、以东京为中心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以伦敦为核心的英国城市群、以巴黎为中心的欧洲西北部城市群。中国已经或正在形成十大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等。
海峡西岸城市群的概念一般可分为学者性概念、规划性概念与其他概念等。学者性概念是指福建、浙江、江西、广东等一定地域内若干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或者是一个相对完整的集合体。海峡西岸城市群与海峡东岸城市群,共同构成海峡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性概念属于政策性、法规性概念,是指《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所圈定的福建、浙江、江西、广东等部分区域内福州、厦门、泉州等若干密集城市及其城镇密集地区。海峡城市群是以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泉漳大都市区为主的海峡西岸城市群加上台湾的台北都市区、台中都市区、高雄都市区而成的城市群。[1]
海峡西岸城市群的形成与背景[1]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规划五建议》首次提出了城市群的概念.这是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新发展,对近年我国城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根据城镇化发展客观规律进行的新概括。毫无疑问。这对海峡西岸城市群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形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峡西岸城市群的形成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的自然反映。城镇的规模主要取决于特色产业的规模和服务型产业所面对的人口规模,由此决定了海峡西岸经济区,总是有分工的、非均衡的。有些区域是以城市群为主的工业化、城镇化的区域。有些区域是永久性的农业区或生态区,只能形成点状分布的城镇。福州、厦门、泉州、温州、赣州、汕头等海峡西岸城市群已成为福建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等地城市化的主体形态。这种城市化形态,由于有现代化的交通网络连接。不会降低大城市的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由于是多中心的,可以防止单个城市过度扩张带来的“城市病”:由于城镇之间又是相对集中的。又可以避免分散型城市化带来的土地浪费和物流成本上升。海峡西岸城市群以外的其他城市和众多的小城镇,作为特色产业中心或一定区域的公共服务中心,则点状分布在其他区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独特功能。海峡西岸城市群地区,既是创造就业和人121居住的密集区。也是支撑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区。
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国家部委极力助推,周边地区积极呼应,海内外大力支持。2006年9月,建设部、福建省政府联合编制《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007年1月29日一2月3日建设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联合召开《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建设部、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福建省建设厅具体承担组织工作,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规划编制总牵头单位。
海峡西岸城市群的组成[1]
海峡西岸城市群由23市组成:
①福建省(9市):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龙岩、三明、南平;
②浙江省(5市):温州、丽水、衢州、金华、台州;
③江西省(4市):上饶、鹰潭、抚州、赣州;
④广东省(5市):汕头、梅州、潮州、揭阳、汕尾;以上23个城市组成的海西城市群与台湾台北都市区、台中都市区、高雄都市区共同组成“海峡城市群”。
海峡西岸城市群的战略构想[1]
《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提出构建海峡城市群的战略构想:落实国家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福建省比较优势,优化整合内部空间格局,联动周边省区,推进两岸合作交流,逐步形成两岸一体化发展的国际性城市群——“海峡城市群”。构筑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区域”。构想中的“海峡城市群”核心圈由台北、高雄、台中3大都市圈区与福建福州、宁德、莆田、泉州、厦门、漳州6个都市区构成。之外,还涵括潮汕都市区、温州都市区和梅州、龙岩、三明等城市,并在此基础上,对接长珠三角洲,辐射长株潭、环鄱阳湖、武汉、合肥等都市圈,形成两岸城镇密集区。
海峡西岸城市群的发展目标[1]
确定海西发展总目标:将海西建设成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前沿平台。推动国际合作的重要窗口,衔接长三角、珠三角,辐射中西部的沿海“增长极”,成为两岸文化交融、社会和谐的示范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先行区。《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就经济产业发展、社会文化发展、生态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发展目标:
a)经济产业发展方面,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b)社会文化发展方面,要构建合理的收人分配机制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发展,促进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c)生态建设方面.要构建协调发展的生态效益型经济体系、永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自然和谐的城镇人居环境体系、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体系和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体系。
d)城乡统筹发展方面,要优化城乡布局,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城乡空间体系。
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的有利条件[2]
一是海峡西岸城市群处在我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格局中的沿海纵轴上,处在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辐射区的重叠区域上,处在离台湾岛最近的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前沿。因此,海峡西岸城市群在联系海峡两岸经济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在我国城市化战略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是这个区域城市比较密集,人口和经济的集聚程度较高。海峡西岸城市群是福建省的人口密集、经济密集和城镇密集地区。2012年人口2919万,占福建省的79.1%;每平方公里就有526人,属于人口密集区;城市人口为931万, 占福建省的86.6%;经济总量16017亿元,占福建省的81.3%;5.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56个县级行政单位,相当于每990平方公里就有1个县级行政单位;有414座城镇,相当于每134平方公里就有1座城镇。
三是城市之间具有相对较短的通勤距离,方便生产要素低成本流动。海峡西岸城市群内各城市之间已经形成了由高速铁路、普通铁路、高速公路组成的交通网络,随着宁波至深圳沿海高铁的开通,城市群内最重要的两个城市福州至厦门的通勤时间压缩到在一个半小时内,城市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尤其是大规模的人员流动更为方便,进而带动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高速运转。
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的不利条件[2]
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壮大还有两个明显的不利条件:
一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弱。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都有规模较大、辐射力较强的中心城市,中心城市已经处在从大规模集聚生产要素转向大规模扩大辐射能力的阶段,中心城市和腹地之间已经形成了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关系。福州市作为福建省的省会城市,人口700多万,城市人口不足500万,还处于大规模集聚生产要素的阶段,处于吸收宁德与莆田生产要素的阶段。厦门市是一个海岛城市,尽管已经实现离岛发展,但厦门市人口350多万,城市人口不足300万,不是省会中心城市,产业结构与漳州和泉州存在同质化,竞争大于合作。海峡西岸城市群最大的优势是吸引台商投资,但是随着两岸交流合作的不断深化,台资投资区域不断扩散,海峡西岸吸引台商投资的优势在逐步下降,进而会影响到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入。
二是城市群腹地不足。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都具有较大的腹地,长三角城市群的主要腹地是长江中下游地区,珠三角城市群的主要腹地是广东、广西、湖南以及江西南部地区。海峡西岸城市群的人口占福建省近80%,剩下的20%作为它的腹地。而处于内陆地区的江西、安徽目前主要接受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的辐射,受到海峡西岸城市群的辐射相对较弱。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汕头市及其周边地区的产业结构与海峡西岸城市群的产业结构基本类似,腹地对海峡西岸城市群的支撑力度不足。总体来看,海峡西岸城市群缺乏足够的腹地。
海峡西岸城市群的发展途径[2]
一是促进都市圈内经济一体化。在都市圈内,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经济区的地位和影响。通过积极调优中心城市功能,将产业链的上游环节和下游环节布局在中心城市,将产业链的中游环节调出中心城市,进而形成产业链在都市圈内的合理布局。中心城市与非中心城市之间通过产业链的关联、通过创新形成与转化,形成一个高度联系的有机整体。具体来说,福州和厦门要集聚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环节以及创新要素,宁德、莆田、泉州和漳州集聚产业链的中游环节以及承接创新转化要素,通过产业链的联系和创新的转换,促进都市圈内经济一体化与布局合理化。
二是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有利于打破都市圈内部的有形隔离,促进生产要素朝最能发挥其价值的空间流动,进而形成产业的合理布局。反之,如果公共服务没有一体化,不同的城市之间有较大差别,生产要素依附于制度差异,进而导致生产要素流动的动力不足,流动黏性增强。公共服务一体化主要包括交通一体化、社会服务一体化。交通一体化,包括交通设施如路网、场站、枢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施交通一卡通,促进福州市、宁德和莆田之间和厦门、漳州、泉州的同城化。社会服务一体化,包括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共享,引导进人员合理流动。
三是保留适当的生态空间。城市群保留适当的生态空间有利于控制城市个体无序蔓延,实现城市之间在生产空间、生活空问和生态空间的合理分布和有序发展。海峡西岸城市群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在城市群发展过程中,应当合理保留生态空间,形成适当的生态廊道和生态隔离区,进而形成城市发展的边界,增强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构建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城市群的发展,需要构建三个平台:第一个平台是建立城市群内部共同发展平台,由于海峡西岸城市群由两个都市圈构成,应当在福建省政府下设置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理事会,理事长考虑由福建省省长或者常务副省长担任;设置两个副理事长,分别由福州市和厦门市的市长担任。第二个平台是建立城市群和腹地之间的合作平台,可以考虑建立海峡西岸城市群合作发展论坛,逐步将腹地城市纳入合作论坛的成员,探讨合作方式和途径。第三个平台是建立城市群利益共享机制,比如产业布局机制、税收分成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等。
海峡西岸经济区范围包括海峡西岸城市群,一个是面的概念,一个是点的概念,两者并不等同。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一个不同于行政区划的具有地缘经济利益的区域经济共同体。
海峡西岸城市群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支撑,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要以海峡西岸城市群为依托。从区域发展来看,城市群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是一个区域经济实力、管理能力、竞争能力的集中体现。
海峡西岸城市群与台湾隔海相对,既是开展对台合作。促进和平统一的基地.又可在合作中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