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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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城市的发展本该是一个动态的滚动的发展过程,然而在我国,由于各方面的因素造成城市的发展一味的快速向城市外围扩张,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政府的土地财政以及偏激的绩效考核机制是导致城市规模空前膨胀主要原因。由此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会出现部分街区被遗忘,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整体的环境、基础设施、卫生条件以及各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缺乏和落后,棚户区由此而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棚户区数量越来越多,就像人身体里面坏死的细胞一样,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更新改造。而随着时间的移,城市一味向外拓展的发展模式也开始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城市基础设施成本愈来愈高、城市土地资源趋紧,城市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土地规模相对最大化的时期。在此时城市棚户区的更新改造成为刺激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当然在目前大多数城市,棚户区的改造往往和新区的拓展是同步进行的,经济发达程度的差异往往决定了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和棚户区更新改造的速度。因此我国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业已成为当前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之一,而且其力度将会呈愈发加强的趋势。在城市更新的进程中,要重筑可持续发展的社区,社区建设应朝着与自然相协调而不是相对立的方向发展、要着眼于提高人民生活的质量,而不仅是提高物质商品的生产;要将城市基础设施与土地使用纳入地方生态程序,而不超越生物圈的生态极限,喊少棚户区的人口容量,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1.江苏
江苏省界定棚户区的标准是:一是主要以木板、土坯、240mm厚砖墙为承重结构,以油毡或石棉瓦为屋面材料的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二是低洼易涝、基础设施配套不齐的小平房;三是按建设部《房屋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棚户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为棚户区。
2.上海
在上海,棚户区主要是指上海解放前,沿苏州河的是纺织厂、纺织机械厂,很多外地来的女工就在纺织厂工作,男的在纺织机械厂,他们一批一批来,有老乡有亲戚,慢慢聚集在一起搭建私房就形成了当前的村落。
1949年之前,上海市政当局为控制棚户区蔓延,曾以有碍市容观瞻为由对棚户实施取缔,遭到棚户居民的激烈抵制。1920年代末至1940年代末的上海市政府还曾动用各种力量,推行贫民住宅安置工程,内容包括建造“平民住所”、“平民村”,组织“义卖房屋”等,但这些清理与安置措施,既不能阻挡源源而来的流民潮,也不能阻挡流民搭建棚屋的需求和意志。
上海解放后,清除和改造棚户区,同样是城市治理的燃眉之急。任务之艰巨也是前所未有。据统计,截至1949年5月上海解放,上海的棚户区占地面积1109万平方米,棚户简屋197500间,建筑面积322.8万平方米,共居住着115万人。这些统计数字还不包括大量见缝插针的“旱船”、“草棚”、“水上阁楼”。
3.北京
2015年北京计划对118个棚户区项目进行改造和环境整治,总共涉及5万多户居民,8成居民位于城六区。其中,除了此前未完成的项目之外,全市还新增2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