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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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标前会议[1]
标前会议也称为投标预备会或招标文件交底会,是招标人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也是招标投标前的一次非常重要会议,一般由参加现场考察的人员参加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的目的[2]
对于较大的工程项目招标,通常在报送投标报价前由招标机构召开一次标前会议,以便向所有有资格的投标人澄清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一般来说,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标前会议日期之前将问题用书面形式寄给投标机构,然后招标机构将其汇集起来研究,提出统一的解答。公开招标的规则通常规定,招标机构不得向任何投标人单独回答其提出的问题,只能统一解答,而且要将所有问题的解答发给每一个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显示其公平对待。
标前会议的时间和地点[2]
标前会议通常在工程所在国境内召开,开会日期和时间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写明;在标前会议期间,招标机构往往会组织投标人到拟建工程现场参观和考察,投标人也可以在该会议后到现场专门考察当地建设条件,以便正确作出投标报价。标前会议和现场考察的费用通常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如果投标人不能参加标前会议,可以委托其当地的代理人参加,也可以要求招标机构将标前会议的记录寄给投标人。
标前会议记录[2]
招标机构有责任将标前会议记录和对各种问题的统一答复或解释整理为书面文件,随后分别寄给所有的投标人。标前会议记录和答复问题记录应当被视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如果它们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应当说明以会议记录和问题解答记录为准。标前会议上,可能对开标日期作出最后确认或者修改,如开标日期有任何变动,不仅应当及时以电传或书信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还应当在重要的报纸上发布通告。
标前会议的议程[3]
标前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1)介绍参加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
(2)介绍问题解答人;
(3)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4)通知有关事项
会议结束后,招标机构应将其口头解答的会议记录加以整理,用书面补充通知(又称“补遗”)的形式发给每一位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段时间发出,以便让投标者有充足时间作出反应。
在有的招标中,对于既不参加现场勘查,又不前往参加标前会议的投标人,可以认为他已中途退出,从而取消投标人投标的资格。
标前会议的注意事项[4]
标前会议是招标人给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一次质疑的机会。在标前会议前,应消化吸收招标文件中的得到的各类问题,整理成书面文件,及时寄往招标单位指定地点要求答复,或在标前会议上要求澄清。招标人在回答问题的同时,展示工程勘察资料,供投标单位参考。标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和解答的概要情况,应记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参加标前会议提出的质疑,要注意如下几点。
1)对工程范围不清的问题提出,应要求进行说明。
2)对招标文件中图纸和规范有矛盾之处,请求说明以何为准。
针对以上两点,投标人不宜提出修改意见。
3)对含糊不清的合同条件,要求进行澄清,解释。
4)对自己有利的矛盾、含糊不清的条款,不要在标前会议上提出。
5)注意不要让业主或竞争对手通过自己提出的问题推测和了解自己的施工方案或投标设想。
6)注意提问的方式方法。
7)所有疑问一定要求业主书面作答,并列入招标文件或书面证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