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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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也称为期望收益,是指如果没有意外事件发生时根据已知信息所预测能得到的收益。通常 未来的资产收益是不确定的.不确定的收益可以用多种可能的取值及其对应的概率来表示,这两者的加权平均,即数学期望值,就是资产的预期收益.在投资理财中,预期收益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它是进行投资决策的关键输入变量.不对它做出估计,什么买卖决策、投资组合一切都免谈.它不仅对投资者重要,对于公司管理者来说,也同样重要,因为公司股票的预期收益是影响公司资本成本的主要因素,关系到公司将来选择什么样的投资项目。
评估企业预期收益通常分三步来进行:
第一,对企业收益状况和趋势作基本判断,确定主要影响因素;
第二,预期近期收益,研究当前发生作用的各主要因素在近期内的发展变化;
第三.中长期趋势预测,主要考虑影响中长期稳定收益的各种因素。
1、收益预期的基础 技术资产评估所依据的预期收益,既不是收益现状,也不是转让后的实际收益,而是由技术资产现状所决定,预期在未来正常经营中的可产生的收益。包含三层含义:对收益的预期必须以现实的情况为出发点;对于影响技术资产收益的新发生因素不得纳入预期收益;按技术资产最佳利用的现实可能途径来预期收益。
2、决定企业收益的主要因素 主要有:产品的需求因素;如果产品需求量大,生产所需要的电力、设备、运输、资金等可否满足;新产品的开发能力,职工队伍的素质;产品的经营、销售能力;政府、行业及社会的各项政策保证状况等。
3、近期收益预测技术 综合调整法。是以企业收益现状为基础,考虑现有资产所决定的未来变化因素的预期影响,对收益进行调整以确定近期收益的方法。其公式为:
预期年收益= 当前正常年收益额 +∑Yi-∑Zj
Yi ---预期各有利因素增加收益额
Zj---预期各不利因素减少收益额
该方法直接根据各种预期发生的因素进行计算,比较客观,但也容易疏漏重要因素或重复交叉。进一步改进后,具体方法如下:
设计收益预测表。按收益预测表的主要项目,逐项分析预期年度内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评估各变动因素对收益的影响;汇总分析预期年度收益总体变动。
产品周期法。产品周期法是根据企业主导产品寿命周期的特点,评估企业收益增减变化趋势的方法。应用该方法预测企业收益,一般是为了预期获得产品高额盈利的持续时间,这主要适用三种情况:1)企业产品单一且为高利产品;2)企业拥有专利或专有技术,在未来将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3)企业处于垄断地位,可获高额利润。
应用该方法必须首先掌握大量产品周期统计资料,建立周期模型;其次,分析企业产品销售的历史,当前情况,判断企业产品所处周期阶段;再参照类似产品寿命周期曲线,推测企业产品的寿命周期,并据此估算产量和收益的增减变动情况。
时间趋势法。时间趋势法是根据过去几年企业收益的增长变化总趋势,预计未来一定期限各年度收益的方法,即将影响收益变动的各种因素均看为时间因素。
具体步骤为:1)整理最近几年企业收益增减变化的系统材料;2)对按时间序列整理的各项指标,进行图示分析,模拟合适的数学模型;3)利用数学模型预期未来几年的相应指标值;4)对各项指标值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分析,并参照各项预期发生的重要因素,对其值进行修改。
一、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在众多理财产品中,看上去收益率高于存款利率,但要注意这些收益率前面写着“预期”两个字,就是说并不保证最后一定能得到这个收益率。因此,购买这类产品还得仔细斟酌。
二、实际收益难符“预期”
许多普通百姓对银行有一种特别的信任,认为只要银行推出的产品都是能够达到预期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2006年以来,中国银监会已经多次提示了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就在2006年10月份,中国银监会还发出了消费警示:预期收益是银行认为的在“正常”的市场走势下获得的收益。银行都不具有保证支付义务,最终的实际收益率可能与最高或预期收益率出现偏差。个人在购买前,应要求银行提供令人信服的预期收益率估计依据。
银监会之所以接二连三地发出这样的警示,并非空穴来风。随着个人理财市场的日趋成熟,各类理财产品纷至沓来,其中最大的卖点就是比银行同期储蓄利率高得多的预期收益,但是从实际收益来看,却不容乐观。2008年上半年多款挂钩理财产品,最终的实际收益可能只是保证。即使是被普通百姓认为是比较安全的固定收益理财品种,最终也有可能出现实际收益大大低于预期的可能,像2005年有一款预期固定收益为2.50%的产品,最终的实际收益只有0.75%。
三、“预期”风险鲜为人知
之所以预期收益率与实际收益率会产生如此大的偏差,很大的一个因素就是理财产品本身有许多风险是普通投资者所不知道的。
综观目前的个人理财产品,主要有两类:固定收益以及挂钩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看上去比较简单,银行往往会在产品的宣传资料上给出预期收益的具体数额,但实际上银行拿这些钱主要投资央行的票据业务,而随着银行几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这些票据的收益率肯定会发生变化,最终会影响到实际收益。
至于挂钩类理财产品,更复杂风险也更大些。综观目前的一些挂钩理财产品,其挂钩的往往是一个区间,这就导致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并不是因为挂钩产品涨得越多,客户的收益就越大。一些与汇率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还存在着隐性风险,像有些美元理财产品与欧元挂钩,到期后的收益和本金都是欧元,即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相同,但是由于美元本身汇率的下跌,投资者还是发生了隐性亏损。
四、看清条款辨明风险
上海银监局曾专门通报了2005年以来受理的个人理财业务投诉情况,披露了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7大风险,对于投资者来说,关键还是要看清银行理财产品的有关条款来明辨风险。
那么,这种预期收益能否改成确定的收益?商业银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能否对客户说“保底保收益”?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曾明确表示可以,但同时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目前,大多数银行的理财还是处于“保底”的阶段,相信随着个人理财市场竞争的激烈,“保收益”的产品必将取代目前的预期收益,到时投资者还是需要看清银行的附属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