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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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育规律[1]
教育规律是指隐藏于教育现象背后的固有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包括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外部因素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教育内部诸因素,包括教师、学生、教学、教材、设备、管理经费等等。教育外部因素,包括社会制度、政治改革、经济水平、文化传统、社区发展、人口状况等等。在教育活动中,这些内、外部因素相互影响,形成纵横交错的复杂关系。揭示其中的规律,是教育发展的内在的必然的要求。
教育规律的意义[2]
例如,教育的内部规律主要有教与学、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智育与德育、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师生关系等之间的本质性必然联系。教育的外部规律主要有教育与社会、教育与人之间的本质性必然联系。教育规律是客观的,是教育活动中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教育活动发展的必然性,它存在于人们的认识主体之外的教育客观过程之中,这种教育客观过程中的规律性是可以被认识的。人们从事教育活动,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办事。如果仅凭主观热情,盲目地蛮干,不但不能提高教育质量、迅速发展教育事业,反而会给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我国的教育实践经验证明,什么时候我们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我们的教育事业就顺利地得到发展,教育工作就能取得很好的成效。什么时候违背了教育规律,我们的教育工作就会遭受挫折,我们的教育事业就会受损。
教育规律与教育方针政策有所不同。教育方针政策是国家在一定社会发展历史时期,根据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提出的教育工作发展的总方向和总要求。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规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其次,从特征上来讲,教育方针政策具有主观性和变化性等特点,即教育方针政策是人们根据一定的需要而制定出来的,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体现。教育方针政策在不同的社会发展历史时期,因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而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而教育规律则具有客观性和稳定性等特点,这是它与教育方针政策的最大区别。不过,二者之间也有联系,即教育规律是制定教育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而正确的教育方针政策又反映了教育规律。当然,教育方针政策只是符合了教育规律,却不能代替教育规律。人们只能认识教育规律,而不能制造教育规律。教育规律与教育方针政策是绝不等同的。
教育规律也不等同于教育经验汇编。教育经验汇编多为教育实践经验的汇集,它们只是表面的、局部的、个别的实际经验,尚未揭示教育规律,而教育规律则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它是每个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据。当然,教育规律的揭示离不开对教育实际经验的总结,经验之中有规律,我们应当重视教育经验,将教育的实践经验提高到理论高度,从教育经验中总结出教育规律,以丰富和发展教育科学。但是如果把教育规律变成教育经验汇编,使得教育学仅仅满足于教育经验的介绍,那就会否定教育学是一门科学,这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