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式行政领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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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放任式行政领导方式[1]
放任式行政领导方式是指行政领导将很大部分的行政决策权力下放给下级行政机构或行政人员,让其充分享有行政管理权限的一种行政领导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任务不明确的部门,如科研机构。
放任式行政领导方式的特点[2]
在这种领导方式下,行政领导放权让下级发挥职责和功能,自己只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而下级此时则充分掌握了权力,做工作时相应地会有主动性和决定权。但是这种方式缺乏严格管理,遇到问题容易出现上下级之间责任不明确、互相推诿的情况,且上级对下级丧失了严格的控制,不利于工作任务的完成。
放任式行政领导方式与其他行政领导方式[3]
专断式行政领导方式、民主式行政领导方式与放任式行政领导方式这三种行政领导方式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力流动。权威式的行政领导方式产生的影响力是单向流动的,是从领导者流向被领导者的;民主参与式的行政领导方式产生的影响力是交互式流动的,既有领导者与被领导之间的交互影响,也有被领导者之间的交互影响;自由放任式的行政领导方式产生的影响力是不确定的,其影响力也是单向的,只是它的方向与权威式的行政领导方式是相反的,是从被领导者流向领导者的,领导者对被领导者的影响力是十分微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