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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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投标是一种严格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进行交易的贸易方式,一般包括招标、投标和开标三个环节。
招商投标作为一种贸易方式,虽然一般都是在招标人的所在国进行,但是由于它所涉及的商品,有时不单纯是招标人本国的产品除有特殊意义的交易外,一般都允许外商通过招标国代理人或外商设在本国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招标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尤为盛行,往往采取这种方式进口它们所需要的物资。在国际贸易中,投标涉及的商品范围相当广泛,一般包括机器设备、建筑材料、交通运输设备,布匹、纸张、金属、化工原材料以及食品等等。
其基本做法是,首先由招标人(即购买商品的人)提出招标条件,说明拟采甲的商品或兴办的工程及各种交易条件、交易程序以及有关注意事项,邀请各方面的卖主或承包人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报价,进行投标。然后是卖主或承包人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条件提出报价,进行招标。最后由招标人开标,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比较,选择对其最有利者达成交易,被选中者即为“中标人”。
招商投标的主要特点是,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多家投标人同时参加,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条件的规定,发一次盘投标进行竞卖,而不能象一般出口贸易,可以反复进行交易蹉商。因此,招商投标实质上是一种竞卖方式。投标人的贸易技术条件和价格条件必须优越,有竞争性,有得标的可能性。但是,目前的招标,有的国家已带有执行进口配额的性质,是否能够得标不完全取决于价格的高低和质量的好坏。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有时也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招商投标方式,主要目的是为了积极开展平等互利贸易,扩大出口,搞好进口,不失掉成交机会。
招商投标一般包括招标、投标和开标三个环节,但其具体做法和条件,却可因商品性质,国别、各行业的交易习惯不同而异,因此,各国招标人发出的招标通知和投标条件,也就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一般包括的内容有:
(1)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交货期,或者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招标人根据不同商品,作出不同规定,除一般规定有详细的规格要求外,有的还要求投标时要付出样品,甚至具体规定检验品质的办法,或派人到出口国监视的条件。
(2)投标人的资格。有的招标条件对参加投标的人规定若干限制,例如,必须是本国人或在本国注册的企业;若是外国企业参加投标必须通过其派驻招标国的代理人等。有的则对企业的资金大小杆出一定的要求,等等。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可出具正式授权证明书,授权当地的代理人进行投标。
(3)投标办法。目前比较通行的是采用密封递价由投标人密信直接寄交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收信人。少数也有采用开封递价的。
(4)保证条件。为了保证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合同的按期进行,招标人一般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担保投标人在得标后能严格执行投标单所开列的条件。如投标人未中标,招标人须于开标后一定时期内把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
(5)开标办法。一般有公开开标和不公开开标两种办法,由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具体加以规定。公开开标是在规定日期和地点,由投标人参加监视开标。不公开开标是由招标人在没有人参加的条件下,自行选定中标人。根据国际贸易的习惯,招标人在开标时如发现所有递盘都不符合理想,可以宣布招标失败,另订日期,重新招标。
(6)适用的法律。一般规定投标单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均适用招标人所在国的法律。这一点应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