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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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冲突是指审计个体或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关个人之间、中央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个人与审计机关之间不一致的目标、认识、情感,并引起相互干扰的一种紧张状态。
从这个定义来看,可以进一步从三个层面来深化内涵:
第一层审计冲突是一个普遍现象,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有审计机关、有审计人、有审计事项就会有审计冲突。
第二层审计冲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目标性审计冲突,即审计冲突双方具有不同的目标导向、不同的利益导向时发生的冲突。二是认识性审计冲突。即审计个人或不同层级的审计机关在对待审计理念、审计文化等方面,由于认识、观念上的差异而引发的冲突。三是情感性审计冲突,就是审计工作者因存在情绪与感觉上的差异所引发的冲突。
第三层审计冲突是双方意见对立、干扰或不一致,以及一定程度的互相作用,它有破坏、对抗、争吵等表现形式。
审计冲突是在审计过程中,与审计活动以及审计行为有关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冲突:
1、审计者的自我冲突
一是指审计工作者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挥审计作用时审计心理变化。审计语言表达、审计行为方式的前后不一致。
二是指审计工作者在思维、观念中发生的内心冲突,这种冲突表现为审计工作者的修养、觉悟、认知能力和思维方式的自我调整。
2、审计工作者之间的冲突
审计工作者因思想观念、文化水平、知识结构、业务技能、认识方法及思维方式之间的差异,从而引起的冲突。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审计者之间的根本利益、目标是一致的,但审计冲突仍然是客观存在的,需冷静对待。
3、审计机关之间的冲突
审计机关之间的冲突包括两层方面:中央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一是指审计工作者在实施审计活动中与上级审计机关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发生冲突,出现与本级审计机关实际情况不符,需要调整。二是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在利益、管辖、职权上所处的角色(角度)不同发生的冲突。
4、审计机关内部冲突
表现在:一是审计机关的领导层与部属之间发生的冲突。二是审计机关内部各横向处、科、局、室之间发生的冲突。
根据不同的划分方法,审计冲突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从性质上划分,有积极的审计冲突和消极的审计冲突
积极的审计冲突是指审计冲突的产生、发展有利于审计工作的需要和审计目标的实现,这种审计冲突能够激发审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引发审计工作者的创造性、开拓性。给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审计工作者都能带来益处。
消极的审计冲突是指审计冲突的产生、发展有悖于审计工作的需要和审计目标的实现,这种审计冲突能使审计机关整体效能降低,全体审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降低,合作精神带新愿景丧失,给审计事业带来创伤。
二、从隶属关系上划分,有上下级审计冲突与同级审计冲突
上下级审计冲突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活动中,发生的冲突,这与当前的审计管理体制是有一定的联系的。
同级审计冲突是指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活动中,处于同一层级,同一小组有合作,有隶属关系或无合作无隶属关系的审计工作者之间产生的冲突。
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本身是一种上下级的领导关系,这种上下级领导关系所产生的作用与反作用就是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的冲突。同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者由于地位、权力、职责等方面,且朝夕相处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不一致的问题和冲突。
三、从主体介入情况划分,有自发审计冲突和人为审计冲突
自发的审计冲突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可避免地不受外力影响,客观矛盾自然发展而导致的冲突,审计工作就是在不断地制造冲突、缓解冲突、解决冲突的过程中螺旋式的向前发展。
人为审计冲突是指人们从主观意愿上有意制造的冲突,为了达到一定目的,有意制造事端,引起冲突,这种审计冲突有时是有利于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者,有时是不利于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的。对于这种人为审计冲突我们必须先要观察分析制造冲突的出发点是什么,动机是什么?好的动机制造出的冲突不一定全是积极的冲突,但用心是好的。其次看冲突造成结果是朝积极的方向还是朝消极的方向来发展。人为制造审计冲突必须要有好的动机,也希望带来积极的审计冲突的效果。从人为审计冲突可以看出审计管理体制的优劣、审计机关管理制度优劣、审计领导层工作能力的强弱、审计队伍素质的高低。
审计冲突,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正功能是指审计冲突的产生、发展及结果,对审计机关的目标实现,对审计机关项目质量、项目审理、审计目标、审计形象具有积极的作用,是一种非常有益的冲突。而负功能恰恰相反,是指审计冲突的产生、发展及结果对审计机关目标、形象、威慑力以及审计机关的稳定具有消极作用,是一种十分有害的冲突。在审计工作、生活、学习中,尽量避免、防止审计冲突的负功能,尽量创造审计冲突的正功能。
一、凝聚功能
审计冲突的凝聚功能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冲突,可以使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者之间消除隔阂,化解分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协调行动,从而树立审计机关形象,增强审计工作者的归属感和职业感、荣誉感。
二是通过与外部竞争、冲突,可以使审计机关在整个社会以及国家治理机构中的地位得以加强和提升。
三是通过冲突,可以实现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者和社会各方互动,从而使各方臻于完善。
二、激活功能
审计冲突的激活功能有三个方面的表现:
一是责任激活。责任激活是指审计冲突对于审计机关以及审计工作者能够消除杂音,克服陋习,逐渐深化认识且更加敬重审计这份职业,全心全意服务政府、服务经济,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国家治理中“免疫功能”的作用。
二是情感激活。情感是一种特异的力量,能给人以鼓励、兴奋、执著。审计工作者在审计工作中能实施积极的情感激活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领导的人格力量和感召力,使每一个审计工作者的能力、智力得到最大发挥,谋划出最佳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潜心地投入审计项目活动中,拿出最优秀、最真诚、最负责任的审计报告。
三是热忱激活,即工作热忱和工作干劲的激活。审计机关要千方百计地设置境地、创造环境、策划项目,使全体审计工作者的精神状态达到激昂的程度,处于高亢的境界。这种奖优罚劣、彰善惩恶是审计领导必须运用的重要冲突手段。
三、调控功能
审计冲突的调控功能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改变方向。审计工作中的内在矛盾,有两种可能发展的方向:一是良性发展,一是恶性发展。无论朝哪个方向发展变化,审计冲突是改变方向的有力手段。
二是调节进程。审计冲突的正功能可以左右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者之间矛盾进退的速度,具有调节(加速或减缓)进程的作用。
三是改变心态。审计冲突可以调适和改变审计工作者的心态,消除阴影,让阳光普照审计工作者的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