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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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化(Mediat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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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化是一个理论概括,指多种形态的媒介和信息技术得以应用,构成了当下公共生活的基础设施;也是因果关系的概括即媒介技术的逻辑已经并正继续改变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传播形态、传播伦理,以及传播发生和形成的关系。如同英国社会学家汤普森(JohnB.Thompson)所分析的,公共和私人生活的内容及这两个范畴的边界都在媒介技术的应用过程中不断被重构。
“媒介化”作为概念术语,最早出现在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的学术研究中。
媒介化是指这样一种历史情境:即媒介不仅是自立的社会机构,而且还深入到其他社会机构的运作中。媒介在制度化和技术化的过程中通过传播行动产生了塑造力,进而成为媒介化过程的一部分。这一过程既反映了媒介和传播的变化,也反映了文化与社会的变迁。由于媒介技术的不断更新及其在各个领域的渗透,社会、文化、媒介和政治不再是独立的子系统,而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
舒尔茨将媒介化进一步具体化、过程化,认为它是一个延伸、替代、融合和接纳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带来传播媒介和社会的变化。其中,延伸是指媒介技术延伸了人类沟通和传播的界限,人们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接受信息,并产生延时互动。
替代则是说媒介部分或者全部取代了社会行动以及社会机构,且因此改变了这些行动或者机构的原貌和特质。例如,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问政平台、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为民众开拓了参政议政的渠道。同时,政府部门也在积极应对新的传播格局挑战,开通了官方微博和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网民推送信息,以便能够与民众更好地互动和沟通。这意味着传统社会组织的运转机制发生了式微,代表民间利益的社会行动也试图从媒介空间中寻找合法性。
融合则是说媒介行动与非媒介行动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媒介渗透到了越来越多的日常生活专业化领域之中。例如,因为互联网技术的扩散和渗透,人们的出行除了依靠交通工具,还通过手机进行导航或叫车。
而接纳则是经过了一个调试的过程之后,人们更加愿意迁就媒介形式,因为媒介存在导致了社会的改变,各种不同专业领域里面的组织或者个人必须依照媒介操作信息的方式进行互动。如今大部分人在互联网上自发生成的信息交流实践,其实都顺应了网络媒介系统的特性。
媒介化的相关内容[1]
1.媒介化表征
媒介化的表征是落实在日常生活实践中的,它是形成媒介化社会的基础,也是媒介化社会不同阶段的指示器。从经验层面的分析来看,可在一定程度上以操作化指标来表述某个具体领域中的媒介化表征。例如有学者提出一套媒体内容中象征性政治指数来衡量政治媒介化,但仅仅以某些量化的指标来界定“媒介化”或者“媒介化社会”是有局限的,一是在某种程度上是把媒介化当作既定事实来呈现,二是如果缺乏整体观的指导和分析联结,即容易将宏观的系统问题零碎分化为对单个现象的孤立描述。
2.媒介化社会
从信息来源、权力机构、媒介内容生产和媒介逻辑等四个维度来描述媒介化社会,将其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媒介成为最重要的信息和沟通渠道;第二个阶段是媒介逻辑得到重视,媒介的独立性增强,新闻的专业主义开始增强;第三个阶段是媒介成为具有争议性的信息和沟通渠道,各种社会单元来适应媒介的不同规律;最后一个是采纳阶段,把某种媒介逻辑内化成为自己的价值观,并融入到各种生活方式中去。他认为就从媒介化的角度来讲,发达国家处于第三个阶段,而中国仍处于第二个阶段。
媒介化在网络社会中的应用[1]
媒介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信息传递导致了时空变化,快速的信息传播克服了空间的局限,同时对人们传播的空间和该空间下的传播方式产生了影响,进一步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念。全球化空间已经产生了媒介化趋势,全球化空间的联结无法忽略互联网的存在,媒介逻辑和网络化逻辑占据了空间的核心位置。理解全球化空间的媒介化这一宏大的变迁,需要从探究日常传播活动与空间实践的新面向入手。
1. 日常生活中媒介的遍在性与多重空间的套叠和分离
从报纸到广播再到电视媒体时代,传播介质在不断变化,每一次技术革新都证明介质的特征与介质侵入生活的程度息息相关。当介质与人的勾连越无缝、越彻底的时候,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之间的界限也就消失得越迅速。以电视为例,电视对日常生活的渗透并不会造成实体的物理空间、想像的心灵空间以及关系建构的社会空间这三者的绝对分离,三种空间统一的可能性很大。相对于纸质媒介,以电视为代表的电子媒介超越了限于时间向度上的信息内容传递而有了空间生产的意味,但是,这种空间生产本质上是复制性的,是现实空间的复制和再现的位移,且在同一时点上借由电视所呈现出来的空间是单一的,不具有多元性。
而在互联网连接的网络社会,媒介介质有了新特征,比如更加拟人化、运作模式去组织化等。大多数时候,人们处于异质的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中,却又在网络空间相遇。互联网技术将网络与个人勾连起来,人们通过处于不同位置的不同计算机接入,分享、讨论同样的网页信息。而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会化媒体,其使用则全面贯穿于使用者的日常生活,超越了类似于以往媒介的功能性信息接收、查阅和回应,基于各种关系节点的联结和互动而建构起打破多种边界的中介化场域,处于不同物理空间的使用者因此而有了空间面向上的群体存在感。网络空间混合、杂糅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信息,在这个空间中进行的交流与互动,同样亦构筑了物理空间、心灵空间和社会空间。这意味着,网络可以使得三种不同的空间套叠,但是空间统一的可能性却低于传统媒体时代,因为这种空间的套叠也往往同时意味着分离,此空间的在场也可能同时意味着彼空间的不在场。即使是同一微信使用者,身处某一物理空间,在同一时点上可以借由微信实现基于关系联结的多重心灵空间和社会空间的在场,并且这种空间并非现实空间的复制,而是基于日常生活实践的重组和再生产。
媒介逻辑并不是天然嵌入在系统的社会模式之中的,而是媒介格式和视角向其他生活领域渗透的结果。当社会越来越倚重媒介及其逻辑,媒介的力量会显得越来越大。因为媒介的“符号权力”和“符号资源”有着建构现实的力量,具有影响人们的所为以及人们描绘事情的能力。因此,媒介逻辑其实暗含着权力的博弈。正是通过“媒介化”聚集并拥有了权力,权力通过媒介逻辑在社会和文化活动中渗透。这一权力的实现与政府组织、教育机构、宗教传播、家庭关系等领域的媒介化密不可分。
2. 由媒介逻辑向网络化逻辑的延伸
在网络社会中,以互联网发展为代表整个媒介生态环境已发生了重构性的变革,在此环境之下媒介逻辑变得复杂多样。以独立的媒介发展脉络来看,媒介因为技术基础的不同而存在媒介逻辑的差异。而贯穿其中的总体共同逻辑则是媒介的中介性,所有的信息连接和流动都必须通过技术节点,这些节点有些是物理的媒介形式,有些是具有能动性的机构。另一方面,传统的媒介逻辑得以承继依托的是停留在媒体组织操作和运转层面上的各种语法和原则。媒介化理论中,媒介逻辑在中层和微观层面上的涵义之一是传统媒体组织怎么包装好报道材料,如何吸引受众、如何获得注意力,以使所要传递的信息内容更好地为受众所接收和接受。
网络社会,媒介逻辑已经超越了媒介组织的层面,因为互联网是一种激活个人元素的“高维媒体”,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传播力量被激活。因而在社会其他领域按照媒介语法的规则运行这点上,网络化逻辑在媒介逻辑的基础上有了延伸,具体体现在更加个人化、自由化、注重联结等方面。网络化逻辑中最关键的是“联结”思想。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媒介,更本质的意义还在于它是一种重构世界的结构性力量。网络社会中的联结不仅仅是人与介质的联结,还包括透过介质与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的勾连。
在这样一种新的传播生态环境下,网络化逻辑发生了目标转移。从传播的角度看,以往媒介逻辑的背后是试图取得较好的传播策略和效果,重在传播内容的表达和传递,因而本质上是一种以时间面向为主导、以传播效果为目标的单向技术逻辑;而网络化逻辑的目标已不再止于获得受众,而是帮助用户实现空间意义上关系的并置和联结,以及用户被网罗其中的主动需求,因此,网络化逻辑在很大意义上是基于日常生活的以空间面向为主导的多元实践逻辑。网络技术带来的便利已经渗透进了生活和工作,改变了大部分人思维模式和认知方式。但是互联网在联结的同时也有断裂,联结了这个空间,也阻断了另一个空间的沟通。例如,过度沉迷于网络空间的互动,可能会造成现实交往障碍,因此有部分人试图切断部分联结,例如用户选择停用微信朋友圈的情况就是例证。
虽然对于“互联网+”的诠释众说纷纭,但其逻辑背后的实质却都是“用户”二字。“互联网+”的内涵是如何激活用户互动,如何将网络化的用户互动关系与媒介联结起来,从而构建出各种生活实践空间,包括新闻生产和消费空间。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互联网定义为一种物物、物人、物与信息之间互动的中介设备。互联网的发展变化不仅是技术的更新,更是一种将媒介去介质化的综合认识和思维过程。
3. 超越技术逻辑的媒介化社会空间转型
基于Web2.0技术的社会化媒体在日常生活中将空间问题放大,由此引发从空间视角来重新审视传统理论的媒介化问题的学理需求。从空间实践的视角出发,可以浸入社会化媒体语境下的生产实践,从而带来一种可能的学术视角和理论框架。学界已经达成普遍共识,即空间已经超越了几何学与传统地理学的自然概念,它是一个社会关系的重组与再生产过程,是一个具有生成性的、社会秩序实践性的建构过程,是一个具有行动能力的活的实践空间。媒介化背景下的社会空间则是基于媒介积极地构筑和营造日常生活的合理性空间和正当性。
媒介化的社会空间体系因为信息联结的网络化而产生了变化。网络社会表面上是媒介技术延伸的结果,其实质却是社会互动关系的投射。一方面因为媒介化过程中媒介渗透和媒介逻辑的作用,使得网络社会的物理空间、心灵空间和社会空间都发生了位移和融合;另一方面,在由社会互动关系而形成的流动空间中,技术支持决定了网络社会中的物理空间,网络核心信息节点影响了心灵空间的结构,而互联网的参与性和包容性弱化了与社会空间的界限。空间形塑社会互动亦为社会互动所再生产,联结空间与社会的是人的社会实践。所谓的 “媒介化社会”把穿越空间的想象力推演到极致,人类在拓展了的、再造了的空间中展开包括传播活动在内的社会生活,传播与空间二者经由人类交往实践呈现出一种互相建构的关系。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媒介化社会表现出与以往有所不同的特征,如社会的移动性、空间的流动性和多元套叠性、以及移动媒介在日常生活中的空间再生产方面的强化作用等。因此,把传播活动与其所嵌入的及其所生产的特定空间情境结合起来,可以超越用技术逻辑来分析传播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