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包销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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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外贸包销协议书[1]
外贸包销协议书是指我国企业与国外包销人签订的协议,我方签约企业要根据协议保证商品的供应,包销人则应承担按期完成一定销售任务的责任,又称为独家经销协议书。包销,是卖方给子国外包销人在特定地区独家经营指定商品的权利。
外贸包销协议书文体结构[1]
包销协议书由标题、引义、主文、尾部四部分组成。
—、标题,由商品名称、协议性质和文种三项组成。如“XX商品包销协议书”。
二、引文:写明协议双方企业名称的全称,并标明甲、乙方,以便主文引用。
三、主文。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包销商品,②包销数量,③包销期限,④付款方式和价格,⑤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主要条款,在具体撰拟时可以变动先后次序,还可以根据双方需要补充其他条款。
四、尾部。应写明双方企业名称和代表人姓名,并签章,注明签约日期。
外贸包销协议书文体示例[2]
包销协议书
XX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香港G·E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销商品:甲方受乙方委托,负责加工生产由乙方来料,来样定做的各类吊扇,乙方负责包销。(附56’吊扇来样加工技术协议书)
二、包销数量:乙方每年包销数量不能少于如下数量:19XX年2万台、19XX年5万台、19XXX年5万台。具体交货数量和交货期将另行签订合同,双方将按合同要求按时,按量交货和按时收货、付款。
三、付款方式和价格:甲方接收乙方从WA60天付款,但乙方必须由担保银行开出金额20万港元的保证书(该金额只适用于19XX年销售数量的担保,如销售数量增大,担保金额随数量增大而增大)。具体金额双方将另行议定。
四、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年的包销数量,由此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未完成交(收)数量的一方,要按其完成数货值的1%赔偿对方,乙方超额完成每年的包销数量,甲方将按其超额值的1%给乙方以奖励。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将向乙方担保银行按已存商品数量收取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将向乙方提出索赔。
2.乙方应每年度向甲方报告一次市场情况及客户要求,有计划地安排甲方(包括生产厂)人员往香港市场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市场调查,乙方应努力进行宣传、推销,其所用广告、图片、文字、说明书等内容应通知甲方,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原材料及配件的进口:本协议商品生产所需之漆包线,轴承、轴承油、电容、天那水、彩合、发泡糖、铭牌、装饰带等由乙方提供,并在每批交货前20天运抵甲方工厂,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款额已在甲方向乙方应收款中扣除,(已附进口原材料价格表)。
六、包销期限:本协议以甲方收到乙方担保银行保证书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即从19xx年X月X日起19xx年X月X日为止,期满后甲方给乙方优先考虑专营权。
以上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予以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
中国XX进出口公司XX分公司 香港XX公司
代表:XXX 代表:XX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