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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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调函是指没有隶属关系的地区、部门或国有单位之间为了人才流动而互致的公文。
1.商调函一般采用规定格式,具体有以下内容:发函单位名称、字号、文号、受函单位名称,商调理由、商调事项、发函日期等。
2.只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才有资格出具商调函。
3.档案因个人需要转到外省或外地(市)的,首先得确认档案是否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凭档案转入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商调函,才能把档案转出。
4.商调函一般是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异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一般是单位向另一单位开具的,两者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起的作用几乎是一样的。
商调函过去由劳动人事局统一印制,全国基本相同,人才中心有现成的表格。
- 示范1:
某某单位商调函
(存根)
商调函字[ ]第 号
: 因工作需要,拟商调 同志到我办工作,如贵单位同意,按第 项办理:
1、将该同志的全部档案、近期表现情况寄来,待研究后函告。
2、我单位保存档案,办理调动手续保管人事关系和档案手续。
3、同意该同志人事关系、档案转出,能否安排,望速函告。
年 月 日
- 示范2:
某某单位商调函
商调函字[ ]第 号
:
因工作需要,拟商调 同志到我办工作,如贵单位同意,请 按下列第 项办理:
1、请将该同志的全部档案、近期表现情况材料寄来,待研究后函告。
2、该同志委托我单位保存其人事关系和档案,请办理调动手续,前来我单位办理保管人事关系和档案手续。
3、经研究同意该同志人事关系、档案转出,能否安排,望速函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