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47个条目

发起设立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重定向自同时设立)

目录

什么是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或“同时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在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设立均应采用此种方式。发起设立是欧洲大陆国家及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广泛采用的做法。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只能在发起人范围内筹集股本金,设立公司时的股东都是发起人,所以最初的董事监事只能在发起人中选任。

发起设立的特点

  发起设立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人必须是发起人,社会公众不参加到股份认购之中。由于股份的认购人即是发起人,所以发起设立又称为“单纯设立”。

  2、发行人必须认足首期发行的全部股份,不能只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3、它是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完成前进行股份认购,属于“创设前认购”,与公司成立增资认购不同。

  此种设立方式对社会公众利益影响相对较小,成立后的公司股东也具有稳定性、封闭性等特点,比较适应中小型合同。

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

  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为:

  1、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应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以要式方式载明法定和约定的必要事项。籍此确定公司的类型、宗旨等重大事项,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基本的行为规范。

  2、认足首期股份

  公司首期发行的法定股份,必须由发起人全部认领,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除其他发起人一致同意外,任何发起人均不得将其认股权转让他人。

  3、缴纳股款

  通常,发起人均应按其所认股份缴足全部股款。也有些国家(如法国、德国) 规定,发起人可以分期缴款,但第一次所缴股款不得少于全部股款的1/4。

  4、组建管理机关

  由发起人选任董事、监事等,建立公司的管理机关。其选举表决方法,各国规定不一。有的规定“一股一票”,有的限制表决权最高额,还有的采用累积投票法。

  5、进行设立登记

  由选举产生的公司管理机关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后,公司即为设立。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18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Zfj3000,Angle Roh,Kane0135,Dan,Yixi,jane409,泡芙小姐,Mis铭,Tracy.

评论(共1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发起设立"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112.112.30.* 在 2011年4月8日 13:22 发表

还可以 不过就是对有些细节不是很清楚!!!!比如说组建管理机构那里

回复评论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