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经济核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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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经济核算制(Interna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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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在全厂统一核算的前提下,对厂内各单位(各责任中心)实行的分口分级管理制度。它是工业企业经济核算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1)确定厂内核算单位。厂内核算单位可以是车间、工段、班组,也可以是各科室、部门。
(2)进行指标分解。为保证完成整个企业的各项指标,取得企业的最佳效益。要将指标分解,层层落实到各个单位(责任中心)。
(3)核定资金。对各车间、科室核定一定的资金,各车间、科室有相对独立的支配资金的权力。
(4)内部结算。厂内各车间、科室的经济往来,按照厂内结算价值进行结算。
(5)自计盈亏。各车间自已核算成本,以收抵支,结算内部利润。
(6)物质奖励。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厂内经济核算在不同时期含义不同。在改开放以前,我国曾在许多企业推行内部核算制度,出现了一级核算、二级核算以及一些特定的内部核算方式。如资金本票、内部支票、内部委托收款、厂币结算、内部银行等结算方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出现了许多新型的厂内核算方式。如引入了西方的内部结算价格、企业集团的内部经济核算、联营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特别在当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中,更加强调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强高速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内部核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