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管理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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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管理学派概述[1]
区域管理学派这一发展方向起源于20世纪50、60年代对区域发展和区域问题的认识。该学派认为,仅有区域政策和规划是不够的,还必须借助管理学的方式,把区域作为对象进行管理。
区域管理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①区域经济发展管理——通过对区域内资源的有效协调利用实现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主要方法有管理学上的、法律上的和行政上的;
②人口管理——是区域管理的基本问题,通过人口管理和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解决人口社会问题;
③环境管理——“环境经济模式”,以环境控制和保护作为最基本的发展条件,寻求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和新途径。
即以区域或城市的区位优势和环境优势为前提条件,发展相应的经济中心,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将区域或城市作为最大的产品,以区域或城市自身为品牌,吸引投资者,促进区域和城市的发展。其行为主体是地方政府,因其更能突出环境管理的功能。
应注意到,区域管理的对象与实现主体是极为复杂的,尤其是针对我国现实的“行政一经济区域”来说更是如此。由于我国各区域历史发展背景、地方文化特色等的不同以及我国整体发展目标与现存体制的要求,中央与地方政府作为共同的区域主体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非政府主体的力量也在逐渐发展中,如何协调各行为主体力量及其利益是急需研究的问题。总体来说,以上这些学派无疑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区域经济学是解决具体区域(空间)发展问题的,这就使得这门学科具有无比广阔的生长空间,尤其对于影响因素千差万别、区域现象层出不穷、动力机制复杂多样的大国(如我国)来讲,就如同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的那样——“区域经济学是经济学的最后前沿”。
- ↑ 朱传耿,沈正平,孟召宜.科学发展观与人文地理学研究新进展[M].科学出版社,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