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国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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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国际品牌(Regional International 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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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品牌是指某个行政地理区域范围内形成的具有相当规模和较强生产能力、较高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的产业产品,形成以生产区位地址为名的品牌。
区域国际品牌是指依托产业集群,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的,具有较强生产能力,较大市场占有率,在国际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的集体商标、包括地理标志商标在内的证明商标、产品商标和知名品牌等。
区域国际品牌的创建是以产业集群为基础,以提高产业集群的国际综合竞争力和创建国际品牌为目标,以区域的历史、文化为背景,以国际化的注册商标为存在方式,以产品、服务为载体,以市场化运作为基本模式,以区域国际品牌的特殊功能和运作方式为手段,整合、优化资源,实行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营造后化优势,促进产业集群的持续、稳健发展。
区域国际品牌是建立在品牌、品牌“雨伞”、品牌“拳头”、合作营销、可持续发展、产业集群、企业经营战略等理论基础上的创新。它借助于“合作营销”理论中共生营销的概念。该理论是1966年由艾德勒(ADLER)创建的,已经被西方广泛应用。它要求经济组织(产业集群)在竞争的营销活动中采用多元化战略,减少相互之间的不良竞争,强化产业集群的竞争力。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和产品品牌过于分散、弱小,如伸开的“手掌”,各手指长短、力量参差不齐,而国际品牌如同“木板”,相互的竞争恰似“手指”碰“ 木板”,极易将手指折断。而创建区域品牌就是要将产业集群分散的“手指”合拢为一个“拳头”,以“拳头”的方式走向市场与国际品牌竞争。
1、支撑区域国际品牌的法律概念,依法注册的具有区域(或地方)名称的集体商标或产品商标,品牌的形象识别系统具有地域性、历史性、民族性和国际性。
2、区域国际品牌是一种特殊品牌,归由政府授权的组织或行业管理组织所拥有,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公用性、公享性。
3、区域国际品牌以区域文化、地方文化为核心和灵魂,通过对区域文化、产业集群文化及企业文化的提炼,特别是对区域历史遗产的挖掘、传承,能够被社会广泛认同、宣扬,给消费者带来精神上的享受、时尚和物质上的满足。
4、区域国际品牌的使用可以是复式的。使用时,更多的表现为区域国际品牌与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组合。
5、区域国际品牌的商标被有计划、分阶段的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进行广泛注册,以覆盖及可能成为产业集群产品市场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并且涵盖可能成为产业集群产品市场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并且涵盖多个商品类别和相关行业。为产业集群的成员企业在国内外的使用和法律保护创造条件。
1、区域国际品牌表现形式的商标与企业商标、产品商标不同。在产权归属上,区域国际品牌具有共用性,是成员企业的共同财富,不被个别企业、单个产品忽独占。产权的处置必须符合产业集群绝大部分企业的共同利益。因此,不易被他人(特别是跨国集团)收购和吞并。
2、在品牌文化上,区域国际品牌融入了区域文化、产业文化和企业文化的特征,并能够不断挖掘、提炼区域历史、文化的精华以丰富品牌的内涵。
3、区域国际品牌比原产地标志的外延丰富。区域国际品牌是以符合国际化的注册商标为存在方式,其表现形式可能含有地理名称。但在其使用上可以依据《商标法》拓展到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任何人。
4、区域国际品牌不同于区域品牌,虽然具有区域品牌的部分特征,但它将在“三重市场”——区域市场、国内市场、国际市场上同时展开竞争和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