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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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对行为的约束和规范。学者昝廷全在系统经济学研究中,用拓扑学具体化了制度概念“制度是行为空间的一条封闭曲线,即,制度就是在行为空间中划一个圈:圈里的行为是制度允许的,圈外的行为是制度禁止的,圈上的行为没有明确规定是允许还是不允许,这个圈具有一定厚度,它的测度并不是零。这个圈称为制度边界。”
制度边界分为两类:一类是制度设计本身不合理性造成的制度边界,第二类是因新现象出现然滞后的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而形成制度空白。
昝廷全根据制度边界表征提出制度设计的两个基本准则:(1)制度应在行为集中明确区分出制度内部和制度外部,即区分出制度允许的可行集和制度禁止的不可行集;(2)制度设计应尽量减小制度边界,使之趋于空集。
制度边界俗称为制度灰色地带,制度一旦降临人间,会因各种原因在执行环节偏离文本意图而存在制度漏洞,同时,抽象的制度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行为属于圈内抑或圈外,该类行为在制度边界之上,存在自由裁量的余地。制度边界的存在让制度受众无法鉴别甚至监督制度被执行的情况,权力主体却可以利用制度边界实施腐败。
- 贾春仙.以制度边界理论分析村官腐败[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