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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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性障碍(Dissociative disor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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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性障碍是一类由精神因素作用于易感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又称分离(转换)障碍,曾称癔症或歇斯底里症。一部分患者表现为分离性症状,另一部分患者表现为各种形式的躯体症状,其症状和体征不符合神经系统生理解剖特点,缺乏相应的器质性损害的病理基础。这些症状被认为是患者无法解决的内心冲突和愿望的象征性转换。[1]
1.心理因素
个体对应激性生活事件的经历和反应是引发本病的重要因素。幼年的创伤性经历也可能是成年后发生分离转换障碍的重要原因。此症患者常常具有一些共同的人格特征,包括:具有暗示性、表演性、自我中心、情绪化、幻想性等。
2.社会文化因素
此症患者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大多生活在封闭性的同源文化环境中。因此受教育程度、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分离转换障碍的发生有重要作用。
3.生物学因素
目前分离转换障碍的遗传学研究结果并不一致。有些研究发现分离转换障碍患者的一级亲属的同病率较高。但也有研究得出相反的结论。有学者认为本病为多因素遗传疾病。
(1)分离性遗忘
表现为突然出现不能回忆自己重要的事情,特点是丧失近期的阶段记忆,可为部分性和选择性,一般围绕创伤性事件。这种遗忘不是由器质性原因所致,也不能用一般的健忘或疲劳加以解释。
(2)分离性漫游
指患者在觉醒状态下突然从家中或工作场所出走,往往离开的是一个不能耐受的环境,进行无计划、无目的的漫游。此时患者意识范围缩小,但能进行日常的基本生活和简单的社交接触。有的患者忘掉了自己既往的经历,以新的身份出现。漫游可持续几十分钟到几天,有的可以更持久。这种发作突发突止,清醒后患者对病中的经历不能完全回忆。
(3)分离性木僵
患者的行为符合木僵的标准,检查也不能发现躯体疾病的证据。通常在一定的生活事件之后,患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个固定的姿势不动,对外界的刺激几乎或完全没有反应,完全或几乎没有言语及自发的有目的的运动。但患者的肌张力、呼吸运动均存在,有时可有睁眼及眼球的协调运动。
(4)出神与附体障碍
本症表现为暂时性地同时丧失个人身份感和对周围环境的完全意识。患者的意识范围明显缩小,注意和意识仅局限于或集中在密切接触的环境的一二个方面,只对环境中的个别刺激有反应。常有局限且重复的一系列运动、姿势、发音。如果患者的身份被鬼、神、或死亡之人所代替,则被称为分离性附体障碍。发作过后患者对过程全部或部分遗忘。
(5)分离性运动障碍
表现为一个或几个肢体的全部或部分运动能力丧失。常见的形式有肢体瘫痪、肢体震颤抽动或肌阵挛、起立或行走不能、失音症等。瘫痪可为部分性的,即运动减弱或运动缓慢;也可为完全性的。共济失调可为各种形式和不同程度,尤以双腿多见,引起离奇的姿势或不借扶助站立不能。也可有一个或多个肢端或全身的夸张震颤。
(6)分离性抽搐
分离性抽搐(假性癫痫发作)是一种类似于癫痫发作的状态,但没有癫痫的临床特征和脑电生理改变,咬舌、严重摔伤、小便失禁等表现在分离性抽搐中很罕见,也不存在意识丧失,而代之以木僵或出神状态。
(7)分离性感觉障碍
可表现为躯体感觉麻木、丧失、过敏或异常,或其他特殊的感觉障碍。皮肤麻木区域的边界表明,它更接近病人关于躯体功能的概念,而与神经解剖不符。感觉丧失可伴感觉异常的主诉。
视觉障碍多表现为丧失视觉敏锐性、整个视野模糊,或“管状视野”。常突然发生,也可经治疗突然恢复正常。病人虽有视觉丧失的主诉,却惊人地保留着整个活动能力与运动表现的完好。听觉障碍多表现为突然听力丧失,相关的听觉功能检查多示正常。
“癔症球”是主观上有某种说不清楚的东西或团块,在咽底部环状软骨水平处,引起胀满、受压或阻塞等不适感,中医称为"梅核气"。相关医学检查不能发现与症状相匹配的器质性异常。
(8)其他分离转换障碍
①Ganser综合征 为分离转换障碍的特殊类型,多见于被拘禁的囚犯。其特征是对提问能理解,但经常给予“近似回答”,常伴有其他几种分离性症状,其发生背景提示有心理原因存在。②多重人格障碍 又称分离性身份障碍,表现为同一个体具有两种或更多完全不同的人格,但在某一时间,只有其中之一明显。每种人格都是完整的,有自己的记忆、行为、偏好,可以与单一的病前人格完全对立。相对常见的形式是双重人格,通常其中一种占优势,但两种人格都不进入另一方的记忆,几乎意识不到另一方的存在。从一种人格向另一种的转变,开始时通常很突然,与创伤性事件密切相关;其后,一般仅在遇到巨大的或应激性事件、或接受放松、催眠或发泄等治疗时,才发生转换。
(9)混合型分离转换障碍
指上述各种形式的分离转换障碍的混合形式。
(1)集体性分离障碍
即分离性障碍的集体发作,多发生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封建迷信活动较多的地区。开始是一人发病,周围的人受到感应后通过自我暗示与相互暗示在短期内爆发出与首发患者相似的症状。这些患者往往具有共同的生活背景和文化观念,以女性居多。
(2)赔偿性神经症
指在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存在赔偿的事件中,受害者往往显示、夸大或保留症状。症状可持续很久。但这种症状的迁延不愈可能是患者潜意识的机制在其作用,而非患者故意为之。
(3)职业性神经症
指患者的症状与其职业活动密切相关,主要表现为运动协调障碍,如书写工作者的书写痉挛、舞蹈演员演出前下肢运动不能、教师上讲台前失声等。
(4)分离性障碍性精神病
在应激事件后突然起病,表现为意识蒙胧、漫游、行为紊乱、反复出现的幻想性生活情节,可由片段的幻觉妄想。患者通常对自己的疾病漠不关心或不认为自己患病。病程通常持续数周,常突发突止,易反复发作。
1.急性应激障碍
本病的发生发展和精神刺激因素密切相关,在强烈应激事件后立即发病,症状内容与应激事件相关,无反复发作病史,故可鉴别。
2.精神分裂症
分离性障碍的情感爆发和行为紊乱与急性青春型精神分裂症易混淆,但精神分裂症常表现为不协调性情感障碍、感知觉障碍和思维障碍,因此可以鉴别。
3.癫痫发作
分离性抽搐与癫痫发作临床表现有近似的方面,但癫痫发作有意识丧失,常有跌倒受伤、咬伤舌头、大小便失禁、脑电图异常等。
4.器质性疾病
器质性疾病如失明、失聪、感觉障碍等可依据相关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发现其症状符合躯体解剖学特征并加以解释。
5.诈病
是指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主观故意“没病装病”或“夸大原有的病情”,常突然产生,由主观愿望决定症状的消失与否。分离性障碍的症状一旦发生,是主观意志无法控制的。
对分离性障碍的患者应尽快完善相关必要检查以确定其无器质性损害,在治疗中建立良好的医患联盟,治疗应以心理治疗为主。
1.心理治疗
(1)个别心理治疗 几乎适用于所有分离性障碍患者。在建立良好医患联盟的基础上了解和理解患者的个人成长史、家庭关系、人格特征等,共情患者的情绪,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患者共同探索其患病的原因与过程。切忌一味挖掘患者的童年创伤而不予以相应的共情和支持,以至于造成对患者的二次伤害。
(2)暗示治疗 可用于急性发作而暗示性又高的患者。在治疗开始时向患者简单解释其疾病是一种短暂的神经功能障碍,通过即将实施的治疗即可逐渐恢复甚至痊愈。针对运动和感觉障碍的患者可以使用10%葡萄糖酸钙静脉注射配合言语暗示进行治疗。也可以运用催眠治疗使患者进入催眠状态,结合语言暗示以达到消除症状的目的。
(3)系统脱敏治疗 先让患者倾诉与发病有关的精神因素,然后对患者进行放松训练,逐步让患者暴露于诱发症状的精神因素中,患者渐渐体验到能够承受这些精神因素带来的紧张不安情绪而不发病,之后逐步增加暴露剂量。
2.药物治疗
临床中发现分离转换障碍患者常有焦虑、抑郁、失眠、疼痛等症状。药物治疗可针对这些症状进行治疗,从而改善患者的情绪,减轻患者的躯体不适感。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可用于改善情绪,苯二氮卓类药物可减轻焦虑及改善睡眠。
- ↑ 陈静,施琪嘉. 分离和分离性障碍的临床相关问题[J].上海精神医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