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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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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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全球治理[1]
全球治理是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等问题,以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全球治理还没有形成确定的、得到共识的概念与定义。中国学者也尝试着从不同的角度来对全球治理的概念进行界定。唐贤兴在2000年的文章中才探讨了全球治理的内涵,认为“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私人企业、利益集团和社会运动的其他行为主体。它们一起构成了国家的和国际的某种政治、经济和社会调节形式;这些主体相互依存,以共同的价值观为指导,以达成共同立场为目标进行协商和谈判,通过合作的形式来解决各个层次上的冲突。”他在此文章中指出治理理论的基础是新自由主义和公共选择理论,而就全球治理的思想渊源来说,陈绍锋等认为,其思想可以“追溯至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体系形成之后”。
著名学者俞可平认为,“所谓全球治理,指的是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等问题,以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俞可平就是从5个层面来诠释全球治理的即价值、规则、主体、对象和绩效。刘金源借鉴外国学者的研究基础对全球治理做出定义:“全球治理指的是在全球范围内的各个领域,各种公共、私人机构以及个人,通过制定与实施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以解决全球性的公共问题,实现增进全球共同的公共利益的目标。”
吕有志等认为“全球治理该被赋予其随时代同行的新含义,即一种为民族国家政府应对全球化带来的严峻挑战,而共同行动起来,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行为,设定限制和给予激励的机制、制度和可行实践的框架。”吕晓莉则认为“,全球治理意指多元化、多层次的治理主体为了增进彼此利益而相互调试目标,共同解决冲突,协商合作地管理全球性事务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它所指的是观察全球生活的一个视角,一个为便于理解全球生活高度复杂性和多样性而设计的概念。
全球治理就包含全球层次的治理和区域治理,区域治理是全球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区域治理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基础,也涉及到多层次主体的治理问题。区域治理在本质上是有利于全球治理有效实现的,而不会产生冲突。吴昕春把地区治理界定为:“在具有某种政治安排的地区内,通过创建公共机构、形成公共权威、制定管理规则,以维持地区秩序,满足和增进地区共同利益所开展的活动和过程,它是地区内各种行为体共同管理地区各种事务的诸种方式的总和。”并且他在文章从地区治理的主体、机制、内容、目标或效果的基本要素来阐述的。吕晓莉也分析了几种不同的治理模式如国家中心治理、有限领域治理、网络治理等,而她认为“,多元多层合作治理是全球治理在运作中最为现实且最具普遍意义的治理模式。”此外,易文彬探讨了五种全球治理模式即多层全球治理结构、欧盟的“合作性世界秩序”全球治理构想、罗斯诺“在国内-国外边疆上的治理”、国家共同治理主义、国际机制主义与世界政府模式。[1]
全球治理的必要性[1]
对于全球治理实践和理论的出现,不同的学者也存在着不同的见解。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已模糊了国家主权的精确界限,国家间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各种国际组织、跨国非政府组织和全球市民社会组织在国际政治经济事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全球性问题日益涌现。所以各种相关因素所形成的合力推动了全球层面的治理和善治,同时学者也对全球治理的探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此俞可平认为“全球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是全球化进程的逻辑结果,是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新的发展形态,是国际规制有效性的现实要求,是全球公民社会和世界民主潮流的产物。”即使唐贤兴对全球治理持有怀疑的观点,但他也认同概念的有效性,是个“有益的幻想”。他认为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推动了治理理论的兴起。
大多数学者认为全球性问题的出现以及国家间跨国关系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使全球治理成为必要。王小民认为“,全球问题的性质造成了公用地的悲剧与集体行动的困境两种现象”,此类现象和问题的解决与管理需要全球治理。陈绍锋等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全球治理的必要性:(1)全球化引致的两种力量对民族国家的治理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2)全球问题的产生及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全球治理;(3)国家间相互依存的发展,使得国家间权利的让渡不可避免,既为全球治理提供了可能,又产生了对全球治理的需求;(4)非国家行为体的壮大为全球治理准备了条件。
刘金源从全球化的后果来论述全球治理的迫切性。他认为全球化导致了贫富差距与环境问题的加剧;世界经济投机性与风险的增加;民族国家主权的受损。“正是在对全球化未来出路的探索中,一种全新的理论由此产生,这就是全球治理理论。”王宏斌等认为“,环境问题的弥散性与超国界性和孤立国家主权的狭隘与政府能力的不足,促使国际社会将环境问题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治理,实现所谓‘全球环境治理’。”刘挺指出,当今全球化的力量正在不断地形塑出一个全球性的“风险社会”,这对于工业化和现代化以来的建立在现代民族国家基础上的风险管理制度提出了挑战。“全球治理体系则可以一种“网络治理”的模式来处理和控制这些超越了民族国家政府管辖权限的风险与危机。”王威等从经济全球化所导致的负外部性来分析全球治理“,解决全球问题更迫切需要全球范围的合作,共同承担环境保护的伦理责任,通过协调行动来承担道义和经济责任。”蒋好华从“类”的视角出发分析了人类公共治理的历史演变而认为“全球治理是人类战胜来自社会内部和自然界的双重致命威胁的惟一途径,也是人类终结其原始敌对情结和集体恶性竞争的惟一道路”。
全球治理的有效性依赖于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如王小民指出了以下因素,国家、国际管理与国际组织、区域合作与区域一体化、非国家行为体、跨国行为体、次国家行为体、个人、全球市民社会等。”学者们从不同的层面对其进行了探讨。国家仍然是全球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为体。尽管全球化削弱和限制了国家的权力,国家主权受到弱化,但是国家仍然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国家更多的是通过合作的方式来有效解决所涉及到的问题。就国际机制而言,这些机制的成功运作是全球治理得以实现的重要方面,全球性问题有赖于国际机制的参与如UN、IMF、WTO、世界银行等。孙辉等认为,“全球治理需要国家之间的合作,尤其需要国际政府组织充分地发挥作用。但全球治理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有国际政府组织的改革进展以及一些大国对国际政府组织的态度。”有学者研究八国集团与全球治理的关系后认为,八国集团“需要重新定义全球治理,赋予联合国系统以全球治理中心的权威,真正地推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制度化”。他们反对八国集团在全球治理的中心角色,而主张建立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全球治理模式。非政府组织是全球治理的主体之一,全球治理离不开非政府组织而以其为主体的全球市民社会是全球治理的基础。檀木林认为,非政府组织以其自身的优势,适应了全球治理的需要,成为全球治理的有机主体之一。李艳从全球治理对非政府组织需求动因的角度分析了非政府组织,认为“非政府组织正在成为全球化时代处理全球问题、进行全球治理的关键力量”。蔡洁分析了非政府组织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1)为全球治理奠定了意识形态基础;(2)为全球治理建立制度框架;(3)扩大了参与全球治理的行为体。因而“非政府组织力图在整个非政府领域激发治理机制即通过激发国家体系之外独立运作的治理方式来参与全球治理”。
跨国公司在全球治理中有着重要的角色,郭剑鸣分析了公司政体的情况而认为“,公司政体日益成为经济全球化时代除主权国家体系之外的一种重要的政治构成。公司政体将从政治话语、政治结构和运作机制等方面对传统政治进行深度的解构。”
民主原则与治理观念的建构也是全球治理构成的有效组成部分。林庆平从全球化进程中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遇到的问题,全球民主治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等方面阐明民主治理的重要性。他认为“,各政府间或非政府间组织若要主动地、民主地、创造性地为人类谋求更多的自由、平等与幸福,全球治理的民主化将成为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杨海坤认为,“契约所蕴涵的平等、自由、诚信和责任理念,是‘全球治理’的原则,是国际社会长治久安的凭借。”任剑涛论述了全球治理的价值共识问题,他认为,“建构全球治理的共识性价值的前提是走出追究价值发生学意义的狭隘境地,其特点是兼取、综合西方与非西方不同传统价值体系的底线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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