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亏后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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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亏后盈法(无利润算标法)是指投标人为了开辟某一市场而不惜代价的低价中标方案。
先亏后盈法的适用条件[1]
采取这种手段的投标人必须有较好的资信条件,提出的施工方案要先进可行,并且标书做到“全面响应”。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公司优势的宣传力度,让招标人对拟定的施工方案感到满意,并且认为标书中就如何满足招标文件提出工期、质量、环保等要求的措施切实可行。否则即使报价再低,招标人也不一定选用。相反,评标人会认为标书存在重大缺陷。
其他投标人如果遇到这种竞争对手,不一定硬拼,而是按照自己既定的投标报价思路,编制标书,确定报价。如果此次不行,力争在第二、第三标中,依靠自己的经验和信誉争取中标。
对大型分期建设的工程,在第一期工程投标时,可以将部分间接费分摊到第二期工程中去,少计利润以便争取中标,这样在第二期工程招标时,凭借第一期工程经验、临时设施,以及创立的信誉,比较容易拿到第二期工程。但应注意分析获得第二期工程的可能性,如开发前景不明确,后续资金来源不明确,实施第二期工程遥遥无期时,则可以不考虑先亏后盈法。
- ↑ 王丽华.建设工程投标策略研究[J].天津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