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产业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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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产业股票是住宅开发企业发给股东,用以证明股东在住宅开发企业投资入股并可以凭借所持有股权,取得相应的报酬(股息和红利)的一种凭证。它可以表示股东拥有公司的股份所有权(简称为股份),也代表着股东享有的权利(简称股权)及要承担的义务。
股份是股东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票资本的比例,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股份是构成股本的成分,是股本最小的计量单位,通常一张面额股票为一股。就是说,股份发行的数额乘以股票面值的积就是组成公司的全部股本;另一方面,股份用来作为表示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计量单位。一个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有多少,相应的他在公司盈利和清偿公司财产中可享有的权益就有多大;反之亦然。
股权是指股东因持有股份而享有的权利。
住宅产业股票的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它往往不止一个价格,至少有三种价格,面值(票面价格)、账面价格和市场价格。住宅产业股票票面上载明的每一股股票的金额是面值。如果票面价格为50,就可以说,该股票面额为50元。它是股票最小的交易单位。股票面值与它的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往往不一致,其作用也不如发行价格大。
账面价格是指住宅开发公司账面所代表的每一股股票的权益,也即股东拥有的所有者权益,它等于公司资产减去负债。它最大的意义是在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时,可按账面价格来控制股票的发行量,防止出现发行的股票总量超过发行公司的资产价值的情况。但是从实际利用价值上说,账面价格并没有多大意义。因为,一个公司的股票销售价格往往会高于或低于它的账面价格;在公司营业结束(倒闭)清算时,公司财产还要经过变卖程序,银行股票的账面价格也不一定等于股东所分得的财产价值。
还有一种是市场价格,也就是住宅产业股票上市后的交易价格。它是一个变动性很大的价格,可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发生变化,它是由股票市场的各种变动因素共同来“决定”的,因而股票的市场价格是住宅产业股票最真实、最实际的一种价值概念。我们平常所说的股价指的就是市场价格。
住宅产业股票特征[1]
股票作为把资本投入企业的凭证,具有如下特点:
- 1.风险性
住宅产业股票的投资风险是指在住宅产业股票投资过程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即实际收益不能弥补投资的预期收益。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具体的表现形式:一种是股息没有达到一定标准;另一种是当股票出售时,其价格低于投资者的预期价格。
股东只能取得利息,不能收回本金,只有通过股票市场交易后,获得收益,因而,股东取得的收益完全取决于住宅开发企业的经营状况,一旦住宅开发企业经营不当,投资者往往会血本无归。
- 2.住宅产业股票具有极强的流动性
在股票市场上,股东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将股票上市交易,把其置换成现金。这就为股东实现风险转移创造了极为广阔的空间,也为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创造了条件。
- 3.成长性
由于地产资源的有限性和经营的垄断性,从总的发展趋势上看,土地的价格是不断上升的;同时,房产也具有保值增值性,往往不会因使用年限长而使其价值下降,甚至会上升;再加上住宅开发企业的资金起码有上千万元。因而,住宅产业股票的股价必将被看好,股息和红利也较丰厚。住宅产业股票的这种发展态势是其他股票所无法比拟的。
- 4.市场价格与面额的不一致性
住宅产业股票上市流通后就有市场价格,而股票本身又具有票面价格,这两种价格一般是不可能一致的。因为,股票在上市后,要受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利率、投资者的心理、国家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影响,从而使得其在证券市场上的价格往往偏离票面价格,时高时低,有时变动幅度非常大,从而造成股票的市场价格与面额的不一致。
- 5.权利代表性
住宅产业股票与其他证券一个很大的区别是,股票代表了权利,股票的持有人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而且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持有的股份的多少。
1.按住宅产业股票投资主体来说,有四种设置方式:
(1)国家股。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含现有资产折成的国有股份)。
(2)法人股。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3)个人股。适宜以个人合法财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4)外资股。它是经批准、由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向房地产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2.根据资产性质,住宅产业股票可分为公有资产股和非公有资产股。
公有资产股是指国家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向房地产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其余股份称为非公有资产股。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载明所有者的姓名,其财产所有权归股票上记载有姓名的股东所有。记名股票除其原主外,其他人不能行使其股权。在转让时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记人股票票面上,并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上。
记名股票在有些国家中,当公司设立登记后,即使股款尚未交清,也可以发行。不记名股票是在股票上不记有股东姓名的股票。这种股票谁持有谁就有股东资格,享受股东权益。且转让时无需背书,可以自由转让。
一般各国均规定不记名股票必须在缴足股款后才能发行。
4.按股票票面是否标有票面金额,可以分为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
面值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标有股票金额、数量,这一面值也代表该公司股票发行时每一股的股值。根据面值可以确定每股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由于股票面值往往不等于其市场价格,与股东的利益也无必然联系,而只在股票发行时有意义,这就使得它很容易被人误解。所以,有些有限公司发行无面值股票。无面值股票就是在票面上不标明股票金额,而仅在股票上载明所占公司全部资产的比例0它的价值随着公司的财产的增减而变动,具有不确定性。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讲,发行股票均为面值股票,极少数国家发行无面值股票。
5.按股东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利,可以分为优先股、普通股、后配股和混合股。
普通股是相对于优先股而言的,它是随着公司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票,是股票中最普通的一种形式,是构成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在公司刚成立时,一般都要首先发行普通股股票。通常它的发行额占公司股票总发行额的比例最大,占有股东数量也最多。
后配股是指在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方面后于普通股的股票。这种股票专用于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时,与股份公司达成在公司收益不好时,可以免付股息的协议。但是,若是企业收益好,那么后配股东能获得剩余的全部红利,因而其有可能获得很高的利润。后配股一般在向社会发行时无人问津,主要供股票发行人自己持有,作为特别利益之用,因此也被称为发行人股或经营者股。
混合股是指在股息分配方面优先而在剩余资产分配方面落后,将两种权利混合起来的股票。
无权股票是指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没有公司决策的投票权。多权股票是指每张股票享有若干投票权。发行多权股票容易造成少数股东在公司的垄断地位,从而使少数股东成为公司的主宰者和多数持有无权股票的股东们的统治者。
住宅产业股票发行方式[1]
由于住宅产业股票发行的目的不同,股票的种类不同,其发行价格也各不相同,一般说来有以下几种:
- 1.平价发行
就是以住宅产业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限制。
- 2.溢价发行
就是以流通市场上的住宅产业股票价格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这种价格一般是时价高于面值。两者的差额称为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住宅开发股份公司所有。这样,时价发行能使公司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金,从而减轻开发企业负担。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
时价发行虽然以市场价为基点,但也不必完全一致,一般发行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格。这主要是考虑股票销售的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有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来决定的。
- 3.中间价发行
就是按住宅产业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价。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按这种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溢价部分的收入由股东和股票发行企业平分。采用这种价格发行必须经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认可。
- 4.折价发行
就是股票的发行价格比股票的票面额要少。一般各国都规定发行价格不能低于票面额,因此折价发行未经许可不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