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费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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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费率策略是指保险公司在现有价格的基础上,根据营销需要给投保人以折扣与费率优惠的策略。运用优惠费率策略的目的是保险公司为了刺激投保人大量投保、长期投保,及时交付保险费和加强安全工作,提高市场占有率。[1]
优惠费率策略的形式[1]
保险公司经常采用的优惠费率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统保优惠费率。如果某个地区或某个大公司所属的分支机构全部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可按所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优惠。例如,某律师协会为所有律师统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可少收一定保费。因为统保能为保险公司节省对各个投保人所花费的营销费用和承保费用,提高工作效率。
2、续保优惠费率。它通常运用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对现已投保的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责任期内未发生赔偿,期满后又继续投保的,可按上一年度所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优惠。例如,某人投保了汽车保险,在上一年度内未发生索赔,期满续保时,保险公司可按上年度保费的10%折扣收费。
3、趸交保费优惠费率。在长期寿险中,如果投保人采取趸交方式,一次交清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也可给予优惠。因为这样做减少了保险公司按月、按季或按年收取保险费的工作量。
4、安全防范优惠费率。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对于那些安全措施完善、安全防灾工作卓有成效的企业也可以给予一定安全费返还,即按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
5、免交或减付保险费。在人身保险中,有些险种规定,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限中途丧失交保费的能力,保险公司允许免交末期保险费或减少保险费的数额,而保险合同可继续有效。如子女教育婚嫁保险,投保人死亡或完全残废无法继续交付末期保险费时,子女到约定年龄仍可领取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