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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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企业完善承包经济责任制的法律形式,是发包方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企业的经营权采取适当方式承包给企业经营者自主经营,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承包上交利润等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的协议。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具有如下特点:
(1)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合法行为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法律,合同一经成立即受法律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2)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也是传统民法所称的契约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3)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当亨人双方的关系具有特殊性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发包方和承包方,虽然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但在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时,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4)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土体具有特殊性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丰体是企业的主管部门(全民企业的主管机关是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集体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开办它的部门)和企业。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企业的所有者或管理者。这一点,使企业承包合同在主体方面区别于其他合同,
(5)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客体具有特殊性
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企业财产。这里的财产,既包括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也包括企业信誉、产品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6)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只转移企业财产的经营权,不转移其所有权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中,发包方让与的是企业财产的经营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和经营等一定的处分权,并不让与企业财产的所有权。
(7)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双务合同
企业承包合同中,发包方享有利润收取权,承包方享有企业财产经营权;发包方负有交付财产经营权的义务,承包方负有上交利润、完成技术改造等的义务。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双方所享有的主要权利和承担的主要义务。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 承包形式;
- 承包期限;
- 上缴利润或减亏数额;
- 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技术改造任务;
- 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
-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 企业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
- 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
- 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招标、投标阶段
由于企业承包形式不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可以是企业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个人或个人合伙等。企业一般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通过竞争确定企业经营者。从目前情况看,有如下招标程序:
1.组织考评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承包标底的测定,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对投标者的治厂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2.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书。考评委员会在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测算、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标底,拟定《企业招标书》等,并在发包企业召开发标大会。
3.招标。考评委员会发标后,公民个人、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都可以按标书的规定,向发包企业投标。
4.公开答辩。由考评委员会组织答辩会,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当众发布承包指标和承包方案,并回答群众与考评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使投标者公开进行平等竞争。
5.民主评议、组织考评,择优选定中标人。
6.上级确认。考评委员会提出中标人以后,须报主管部门确认,并对确认的中标人正式下达聘书,签发企业经营委托书,赋予其企业法人代表资格。
(二)签订承包合同阶段
通过招标确定企业经营者以后,应由企业经营者代表承包方同发包方订立具体的承包经营合同,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明确承包形式、承包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签(公)证阶段
企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是否经过鉴(公)证,各地的具体要求不一致。从目前情况看,实行承包经营合同鉴(公)证制度以后,增强了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法律意识,合同的内容逐渐充实完备,合同的形式也日趋规范化,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增强承包、发包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观念,防止只要求企业如何做,而对主管部门没有约束力的“一面倒”合向的出现,应当强化法律手段,对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实行签(公)证,使双方更好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承包经营合同应该更详细,避免过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