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出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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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出典一般是指房屋产权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价而占有、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于典期届满时,返还典价赎回房屋或者不回赎而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所谓的产权出典指产权所有人将房屋,生产资料等的产权,在一定期限内典当给其他人使用,而取得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房屋出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房屋出典一般是“房不计租、钱不计息”的互利、有偿法律关系。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占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纳租金;出典人产权出典取得融资,可以出息,也可以不出息,这取决于双方的商定。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须以承典人支付典价为前提,因而双方这种法律关系又是双务、有偿的。
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届满前出典人并不丧失房屋所有权,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权(用益物权)。房屋出典后,在典期以内,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权,但已不能直接占有、使用房屋;承典人虽取得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权,但并不能任意进行处分。典期届满的一般法律后果是,出典人如不返还典价款即丧失房屋所有权,承典人则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权。
3、房屋产权出典后,在质典期内,产权所有人无法支配使用自己的房屋,在此期间,其使用权和支配权归承典人所有;房屋抵押押后,产权所有人可以继续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屋产权出典的,质典期满后,若出典人无力按约定典价赎回,则该房屋产权转移给承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