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賣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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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賣空(Naked Short Sel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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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賣空是指投資者沒有借入股票而直接在市場上賣出根本不存在的股票,在股價進一步下跌時再買回股票獲得利潤的投資手法。
進行“裸賣空”的交易者只要在交割日期前買入股票,交易即獲成功。由於“裸賣空”賣出的是不存在的股票,量可能非常大,因此會對股價造成劇烈衝擊。
裸賣空的操作手法[1]
有分析人士認為,雷曼兄弟公司就是“裸賣空”行為的受害者之一。
首先,賣空者選定一個交易活躍的公司為潛在拋空目標,例如三地上市公司博迪森或受各種不利信息影響的雷曼兄弟。
第二,隨著企業業績的高速成長和股價的快速上升,一家或幾家對沖基金聯合起來,大量的在高價拋空賣出該股票和在期權市場賣出該股票,拋空建倉後,開始雇佣小報媒體或所謂的“股評專家”等共同策劃針對該公司的負面消息。
第三,緊接著,媒體上會突然大量涌現幾個無從考證的關於目標公司的利空負面消息配合著某些“專家股評”的負面評論,由於投資者不明真相,紛紛拋售目標公司的股票,導致股價暴跌(博迪森,雷曼兄弟,貝爾斯登等都走過這番歷程)。目標公司的融資計劃成為泡影,雷曼兄弟,貝爾斯登們只好走向滅亡。
第四,由於股價暴跌和謠言滿天,美國證監會介入調查。由於美國上市公司對這類的監管部門的正式或非正式行為有對公眾披露的要求,此舉對股價產生更糟糕的影響。在此類消息披露後,拋空的基金會安排美國一批專門做集體訴訟的小律師所和事先找好的小股東以目標公司發佈虛假信息為由代表廣大股東起訴上市公司,並通過訴訟案的負面影響持續打壓目標公司的股價。如果目標公司最終被迫陷入破產清算的境地,這恰恰是“空頭”最樂意看到的結果,因為此時他們借入股票的成本接近於零。
“裸賣空”會對投資者、上市公司、特定的產業(美國金融業)甚至整體經濟造成毀滅性打擊。博迪森就是正好落入了有預謀的拋空投資者設下的陷阱,走過了以上的歷程。2008年9月底,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宣佈,駁回以Stephanie Tabor為被告方代表的針對博迪森及其高管的所有四項集體訴訟指控。此案經過兩年多的訴訟,審理終結並以博迪森及其高管勝訴。雖然勝訴,但由於“空頭” 的“裸賣空”行為,讓博迪森的股價一落千丈,已跌落到幾十美分,失去吸引機構投資者的融資功能,而操作“裸賣空”的“空頭”們則賺得盆滿缽滿。
客觀的說,“裸賣空”只是華爾街金融創新的一種,它也不是導致這場罕見的金融危機的唯一因素,但從危機的根源看,包括“裸賣空”在內的過度的金融創新,確實是2008年金融危機的罪魁禍首,而“裸賣空”行為,正是壓垮雷曼兄弟這家百年老店的最後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