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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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制度是國際電工委員會(IECEE)建立的一套全球性互認制度, 全球有34個國家的45個認證機構參加這一互認制度,這一組織的成員國及成員機構正在不斷擴大。企業從其中一個認證機構取得CB證書後,可以較方便地轉換成其它機構的認證證書,由此取得進入相關國家市場的準入證。CB制度的成員國包含了所有中國機電產品的重要出口地區:美國、日本、西歐、北歐、波蘭、俄國、東盟、南非、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等。
IECEE CB體系是電工產品安全測試報告互認的第一個真正的國際體系。各個國家的國家認證機構(NCB)之間形成多邊協議,製造商可以憑藉一個NCB頒發的CB測試證書獲得CB體系的其它成員國的國家認證。
CB體系基於國際IEC標準。如果一些成員國的國家標準還不能完全與IEC標準一致,也允許國家差異的存在,但應向其它成員公佈。CB體系利用CB測試證書來證實產品樣品已經成功地通過了適當的測試,並符合相關的IEC要求和有關成員國的要求。 CB體系的主要目標是促進國際貿易,其手段是通過推動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的統一協調以及產品認證機構的合作,而使製造商更接近於理想的“一次測試,多處適用”的目標。
最初,CB體系是由CEE(前歐洲“電氣設備合格測試國家委員會”)發起的,並於1985年併入IEC。
CB體系由認證管理委員會(CMC)進行管理,並向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合格評定委員會 (CAB) 彙報。CAB批准CMC關於改變CB體系原則、官員任命、財務和IECEE政策方面的建議。CMC的職責是根據CB體系的原則來運行、發展和改進CB體系,決定接受、拒絕和中止成員資格,決定CB體系新的產品類別和標準。
CMC的成員由來自成員國的代表組成,包括NCB代表、CMC執行人員(主席、副主席、秘書和司庫),測試實驗室委員會(CTL)主席和秘書,IEC顧問委員會(例如ACOS)、安全顧問委員會的代表,IEC的秘書長。
測試實驗室委員會(CTL)由來自NCB和CB實驗室的代表組成。CTL負責處理測試程式,並解釋技術要求、測試條件、測試設備以及比對測試。它的主要目標是增強技術可信度和一致性,這是在CB體系內互認試驗結果所需要的。
關於CB測試證書的申請,應註意以下幾點:
CB測試證書的申請可以由申請人提交給任一覆蓋該產品範圍的“發證/認可”NCB。
申請人既可以是製造商,也可以是得到授權,代表製造商的實體。
申請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國家中生產產品的一個或多個工廠。
位於沒有IECEE成員機構的國家內的申請人/製造商/工廠需要為每份CB測試證書支付額外的費用,150瑞士法郎,以補償體系的運行成本。這一費用由受理CB測試證書申請的NCB收取,並將打入IECEE的賬戶內。
申請人可以要求NCB根據產品銷往國的國家差異測試產品。
製造商要獲得目標市場的產品認證包含以下程式:
向目標國家的NCB提交的申請;
CB測試證書;
CB測試報告(可以包括國家差異);
當目標市場的NCB要求時,向其提供產品樣品。要求樣品的目的是為了證實產品與最初發證NCB測試的產品是一致的,而且已經覆蓋了國家差異。
CB測試證書是由授權的NCB頒發的正式的CB體系文件,其目的是告知其它的NCB:已測試的產品樣品被認定符合現行要求。CB測試證書不應該用於廣告,但是允許將已有的CB證書作為參考資料。
CB報告是一種標準化的報告,它以一種逐條清單的形式列舉相關IEC標準的要求。報告提供要求的所有測試、測量、驗證、檢查和評價的結果,這些結果應清楚且無歧義。報告還包含照片、電路圖表、圖片以及產品描述。根據CB體系的規則,CB測試報告只有在與CB測試證書一起提供時才有效。
如果一個NCB有必要的測試設備和技術能力,它就可以依據其它國家的國家差異測試和評估產品。這些額外的測試作為附件附在CB測試報告後,通常得到其它認可NCB的認可。
1.可以轉換國外認證證書
如果您已經取得CB測試證書和CB測試報告,可以直接申請其它國家的認證證書。被申請國的認證機構對CB測試證書和報告(包括有關國家差異的報告)進行審查(必要時,需提供少量的樣品),如果審查結果合格,您就可以獲得該國認證,而無需按照被申請國的章程和程式規則進行附加測試。
2.可以轉換中國國家認證證書
根據CB測試報告和差異試驗出具中國國家產品認證報告,從而獲得我國的電工產品強制或其它自願認證證書。
3.直接被其他國家認可或批准
憑CB測試證書和CB測試報告,您的產品可以直接出口到某些國家。
4.節省費用和時間
國內企業在申請國外認證之前,如果在國內申請CB測試證書,由於試驗是在國內的CB檢測試驗室進行,不僅在費用上節省很多,而且送樣和文件寄送的周轉時間也節省了,國內企業可以儘快取得CB測試證書;
5.增加產品試驗通過的把握性
如果企業已經取得CB測試證書,在申請其它國家的認證時,全部或大部分CB測試結果被認可,可免除或減少再送樣測試,同樣節省了時間和費用;更重要的是,申請認證的產品在國內做過CB測試,增加了產品通過差異測試的把握性。
IECEE
表示“The IEC System for Conformit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 “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合格測試與認證組織”。
CB體系
CB體系的正式名稱是“Scheme of the IECEE for Mutual Recognition of Test Certificat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IECEE電工產品測試證書互認體系”。CB體系的縮寫名稱意思是“Certification Bodies’ Scheme”– “認證機構體系”。
國家認證機構(NCB)是向電工產品頒發國家範圍內認可的合格證書的認證機構。要成為CB體系的成員,NCB的內部質量系統和技術能力必須達到特定的要求。一個NCB按其資格可以分為認可NCB或者發證/認可NCB。
認可NCB
一個NCB認可其它發證NCB頒發的CB測試證書和CB測試報告,並以此作為在特定的產品領域和標準範圍內頒發其自己的國家證書和標誌的依據。認可NCB不自動具有頒發CB測試證書的權力。
發證/認可NCB
發證NCB除了行使認可NCB的職能外,有權在其登記的標準範圍內頒發CB測試證書。發證/認可NCB的認可範圍可以大於其發證範圍。發證和認可範圍都公佈在網站上相關的“範圍”區域內。 CB實驗室(CBTL)是CB體系接受的實驗室,它在特定NCB的責任之下對一個或多個產品類別進行測試並頒發CB測試報告。CB實驗室可以在CB體系中與不同的NCB聯合,但是當它與多個NCB合作時,對於某個確定的產品類別(例如OFF)的測試,只能與一個NCB合作進行。
IECEE-CB體系目前的成員國是:
奧地利、澳大利亞、比利時、加拿大、瑞士、中國、捷克、德國、丹麥、西班牙、芬蘭、法國、英國、希臘、匈牙利、印度、愛爾蘭、以色列、義大利、日本、南韓、墨西哥、荷蘭、紐西蘭、挪威、波蘭、葡萄牙、俄羅斯、羅馬尼亞、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南非、土耳其、烏克蘭、美國、南斯拉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