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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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是高科技企業在其創業歷程中,為積累創業資源、拓展創業機會、獲取創業優勢等而將創業社會網路個體的各種核心要素、關鍵資源與必要功能聯合起來而組建的動態的、虛擬的、跨越時間和空間的合作聯盟。
排除高科技創業通過併購、重組等方式構建創業社會網路之外,創業社會網路的構建往往以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作為重要的指導原則,但由於合作過程中的文化衝突、價值取向、目標差異等問題,創業社會網路仍然必須建立在儘可能完備的委托代理合同之上。創業社會網路構建的委托代理問題與傳統意義上的委托代理存在諸多區別之處:
(1)概念內涵不同。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具有動態特性,創業的不同時期或者出於不同的創業動機,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所吸納的個體亦將隨之不同,並且高科技企業所構建的創業社會網路既可能是臨時的亦可能是永久的,既可能是緊聯接亦可能是松聯接。基於此,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構建過程中的委托代理是一個廣義的概念,並且對於代理人的測評範圍遠不如傳統的委托代理嚴格。
(2)激勵方式不同。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建立在合作、信任、契約而不是產權的基礎之上。傳統的委托代理關係可將產權激勵與外在激勵作為主要激勵方式,但其並不適用於對創業社會網路個體的激勵,後者主要以內在激勵與隱性激勵為主,其目標在於將高科技企業的創業目標轉化為其社會網路整體的共同目標與內在需求,並能夠對未來行為做出有效承諾。
(3)價值取向不同。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的構建是為了獲得網路個體能力增長、價值增值之後的超額利潤與期權收益,而並不是創業社會網路個體作為代理人的單期努力和當前價值。傳統意義上對於代理人的測評與考察以及委托代理機制的設計多將代理人的能力視作靜態表現並且多以單期合同為主,顯然這種價值取向並不適合於創業社會網路的構建。
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的構建必須關註如下問題:
(1)對象的多元化。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是為滿足創業的不同需求,由包括高科技企業在內的網路個體所組成的動態聯盟。因為各個體在創業社會網路中所處的位置不同(比如結構稀疏地帶、稠密地帶、空洞地帶等)以及創業使命的不同(比如創業資金的供給、客戶網路的維繫、政策資源的挖掘等),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的構建需要處理多重委托代理關係,並且因為對象的多元化,委托代理機制的設計必須考慮針對不同對象的激勵和監督。
(2)能力的差異化。對於同處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中的網路個體,其自身所擁有的客觀能力以及後天主觀努力所能達到的能力水平可能是並不相同的。即使網路個體具有相同能力,但因為學習效率不同以及創業環境賦予網路個體的要求不同,網路個體的能力同樣具有較大的差異性,這就要求高科技企業在社會網路構建過程中採取相應的激勵政策時,必須採取差異化策略以有效激勵網路個體。
(3)激勵的滯後化。網路個體能力及其努力作為隱藏信息,往往並不能被高科技企業在構建其創業社會網路過程中準確、及時地觀察,並且由於網路個體的能力具有成長性,所以創業社會網路(個體)所可能創造的價值具有滯後性。針對這一情況高科技企業在實施正反饋激勵時同樣需要體現出激勵效果的滯後性,從而保證高科技企業能夠從其創業社會網路中獲得期權價值,而網路個體亦可獲得與其所創造的價值成正比的回報。
(4)觀念的動態化。動態流動機制以及篩選機制是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構建的客觀法則。創業社會網路構建的根本出發點不是以靜止的思想維繫該網路並留住網路個體,而是要以動態的目光著眼於吸引、發現和發掘創業社會網路中網路個體的作用。對於不再適應高科技企業創業需求的網路個體應該迅速解除委托代理關係,同時對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進行重組,積極構建保證創業社會網路高效運轉的新型委托代理關係。
- 彭華濤.高科技企業創業社會網路構建的委托代理機制(J).運籌與管理.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