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證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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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證券化指對於在一定時間區間內發生的不確定、但在總體上具有某種確定的事件,將其作為保險標的,通過出售與之相對應的證券化的金融產品在全國乃至全世界分散這種風險的金融手段。
- 巨災債券(Catastrophe Bond)
巨災債券是指債券公開發行後,未來債券本金及債息的償還與否,完全根據巨災損失發生情況而定。即買賣雙方通過資本市場債券發行的方式,一方支付債券本金作為債券發行的承購,另一方則約定按期支付高額的債息給另一方,並根據未來巨災損失發生與否,作為後續付息與否及期末債券清償與否的根據。
- PCS期權(Property Claim Service Option)
這種合同與損失限額再保險相似,其基本組合是基於美國某一地區該行業的風險或該行業一部分風險。
- 巨災互換(Catastrophe Swap)
巨災互換是指交易雙方基於特定的巨災觸發條件交換彼此的巨災風險責任,當巨災觸發機制條件滿足時,可以從互換對手中獲得現金賠付。由於不同地域的巨災風險類型,發生風險的時間和程度有很大差異,承保不同地區的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巨災風險對等原則簽訂巨災互換合約,實現承保巨災風險的多樣化、分散化。這樣,巨災互換能夠為保險公司提供有別於傳統再保險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