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稅款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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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稅款券(advance tax 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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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稅款券是是指為了吸收企業準備用於納稅而儲存的資金的一種臨時性的短期公債。
預付稅款券發行目的[1]
發行這種債券的目的是吸收企業準備用於納稅而儲存的資金。這是因為,各國政府的所得稅大多實行分季征收、年終彙算清繳的辦法,如美國的聯邦所得稅即是一年征收4次。這種集中納稅的管理制度要求企業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稅款,儘管有利於徵管,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企業,由於應稅金額大,日常流動資金不能滿足納稅需要,常常需要提前將稅款準備好。但這部分資金如果閑置不用,不能生息,對企業便是一種損失。即使存人銀行,因存款利息遠低於其他投資收益,對企業也是不合算的。從政府方面看,讓企業的稅款能較均勻地流人國庫,使政府在稅收淡季也可收入一部分資金,到了納稅旺季,還可避免集中在一個時間納稅,過度收縮市場信用,無論從政府財政本身還是從整個國民經濟著眼,都是有利的。而預付稅款券正是為解決這個問題而設計的。
預付稅款券與國庫券[2]
預付稅款券與國庫券有許多相似之處。它的期限也是短的幾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而且,同樣是按票面額打折發行,預扣利息。它的特點在於,其認購者主要是一些大型企業,債券到期日通常為各種重要稅收的繳納日期。所以,企業可在稅收淡季為儲存納稅資金而事先以折扣價購人這種債券。到稅收旺季,即所得稅集中繳納之時,再用這種債券按票面額抵付稅款。比如,某企業應於6月底繳納稅款300萬美元。為確保稅款及時足額繳納,該企業於3月底以97萬美元購人100萬美元3個月期的預付稅款券,再於4月底以98萬美元購入100萬美元2個月期的預付稅款券。到納稅日,該企業只需再繳納100萬美元稅款即可。這樣看來,預付稅款券不僅可確保稅款及時足額繳納,還因為利息通常要高於銀行存款利息,因而可減少企業因資金閑置所造成的損失。另一方面,預付稅款券也有助於實現政府稅收的均勻入庫,使稅收淡季不“淡”,旺季不“旺”。
預付稅款券與國庫券相比,二者的相同之處在於都是短期公債,都以貼現方式發行,都具有良好的市場流動性。二者的不同之處在於:國庫券對巨集觀經濟有需求管理之效;而預付稅款券儘管本身也具有良好的流動性,但其目的是滿足納稅需要而不是作為流動性資產,納稅企業(或銀行)很少頻繁買賣,因而它的發行一般不會引起銀行信用的擴張,對經濟的擴張效應要大大小於國庫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