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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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價指令(Limit Or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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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價指令是指限定價格的買賣申報指令。限價指令為買進申報的,只能以其限價或限價以下的價格成交;為賣出申報的,只能以其限價或限價以上的價格成交。限價指令當日有效。
限價指令的方法[1]
限價指令的限價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在某一價格或以上時才執行的賣出指令;另一種是在某一價格或以下時才執行的買進指令。限價指令能否執行,鬚根據當時的市場交易價格而定。這一指令的優點是客戶已向場內交易人員規定了其所能接受的最低價格水平,客戶的基本交易利益能有所保證。這種指令的缺點是客戶的意圖難以實現,因為它將受到市場價格波動的直接影響。
限價指令是指按照限定價格或者更優價格成交的指令。限價指令當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銷。這也就是說兩者的時效是不一樣的。市價指令的時效非常短,其也就是在當時成交的時候有效,而一旦沒有成交,其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作為交易者是沒有選擇的餘地的。而作為限價指令,其有效時限為當日,第二日則自動失效。再就是,其未成交部分既可以撤銷也可以不撤銷,這由交易者自己決定。
限價指令的運用[2]
當前CBOT9月份和11月份的大豆期貨的市場價格分別是568.25美分/蒲式耳和595.05美分/蒲式耳,價差為26.80美分/蒲式耳。某交易者認為價差偏小,希望買人11月份、賣出9月份大豆期貨合約進行套利,不過他認為目前的價差可能還會進一步縮小,希望能夠以20美分/蒲式耳的價差建倉,以期有更大的獲利空間,於是使用限價指令:
- 買入11月份大豆期貨合約
- 賣出9月份大豆期貨合約
使用該限價指令意味著只有當11月份與9月份大豆期貨價格差等於或小於20美分/蒲式耳時,該指令才可以被執行。從這個指令中,我們可以看到,套利者並不關註買入和賣出期貨合約的價格,而是關註相關期貨合約的價差。使用限價指令可能的成交結果有多種情況,我們可以任意列舉三種。
情況一:假設兩個合約價格上漲,9月份和11月份的大豆期貨的市場價格分別漲至578.05美分/蒲式耳和598.05美分/蒲式耳,價差變為20美分/蒲式耳,該指令立刻以該價差被執行,在這種情況下交易按照指定的價差成交。
情況二:假設兩個合約價格下跌,9月份和11月份的大豆期貨的市場價格分別跌至558.25美分/蒲式耳和578.25美分/蒲式耳,價差變為20美分/蒲式耳,該指令立刻以該價差被執行,在這種情況下交易按照指定的價差成交。
情況三:假設兩個合約價格上漲,9月份和11月份的大豆期貨的市場價格分別漲至569.75美分/蒲式耳和589.75美分/蒲式耳,價差變為20美分/蒲式耳,但當指令下達至交易系統時兩個合約價格發生小幅變化,最終以18.55美分/蒲式耳的價差成交,在這種情況下交易按照比指定的更理想的價差來成交。
- ↑ 賈秀岩.期貨交易指南[M].ISBN:7-5005-2371-8/F713.5.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4.04.
- ↑ 期貨投資 限價指令的使用.廣東局.2009-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