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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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防洪工程措施[1]
防洪工程措施是指為控制和抗禦洪水以減免洪災損失而修建的各種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堤壩、分洪工程、河道整治、水庫等,水土保持因具有一定的蓄水、攔沙、減輕洪患作用也可歸入其中。
防洪工程措施的類別[2]
我國治河防洪所採取的工程措施大體劃分為泄洪工程、蓄洪工程和分洪工程三大類別。
(1)泄洪工程。主要指行洪河道、沿河堤防,攔河閘和穿堤涵閘,是防洪工程系統中的基礎和骨幹。行洪河道是宣泄洪水的通道。
(2)蓄洪工程。主要指水庫。水庫是利用合適地形攔河築壩,使河谷形成人工水域用以攔蓄、控制天然徑流,改變其原有時空分佈狀況的工程。水庫是控制性的防洪工程,防洪作用十分顯著。水庫因所處地點不同,可分為山谷水庫和平原水庫,主要由攔河壩、溢洪道和輸水洞等部分組成。
(3)分洪工程。分洪工程是在洪水有可能超過河道安全水位、流量時,為保護河道堤防的安全而分擔超額洪水的工程設施。我國許多河流現有防洪能力不夠,防洪標準不高,為了防禦較大洪水,大多建有分洪工程。分洪工程因分出洪水的歸宿不同,大體上有以下幾種類型:①直接分洪入海的稱為入海減河;②分洪入鄰近河道或經調蓄即回歸原河道的稱為分洪道;③分洪入鄰近湖泊窪澱,停蓄一段時間後仍回歸原河道;④分洪入蓄洪墾殖區。習慣上把後兩類容納洪水的地方統稱為蓄滯洪區。
防洪工程措施的作用[3]
措施對洪水的作用可歸納為3種類型:
①擋:主要是運用工程措施擋住洪水對保護對象的侵襲。
②泄:主要是增加河道泄洪能力,如修築堤防、開闢分洪道、整治河道,這些措施對防禦常遇洪水較為經濟,容易實行,因此得到廣泛的採用。
③蓄:主要是攔蓄(滯)調節洪水,削減洪峰,為下游減少防洪負擔。如修水庫、分洪區(包括改造利用湖、澱工程)等。一條河流或一個地區的防洪任務,通常是由多種工程措施相結合,構成防洪工程體系來承擔,對洪水進行綜合治理,達到預期的防洪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