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偶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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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偶像法是抓住人們對名人偶像仰慕的心理,選擇觀眾心目中崇拜的偶像,配合產品信息傳達給觀眾的一種廣告表現手法。如下圖所示,就是這樣一幅廣告[1]。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心裡都有自己崇拜、仰慕或效仿的對象,而且有一種想儘可能地向他靠近的心理欲求,從而獲得心理上的滿足。這種手法正是針對人們的這種心理特點運用的,由於名人偶像有很強的心理感召力,故藉助名人偶像的陪襯,可以大大提高產品的印象程度與銷售地位,樹立名牌的可信度,產生不可言喻的說服力,誘發消費者對廣告中名人偶像所贊譽的產品的註意激發起購買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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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偶像法的要點[1]
偶像的選擇可以是柔美風流的超級女明星,氣質不凡舉世聞名的男明星;也可以是馳名世界體壇的男女高手,其它的還可以選擇政界要人、社會名流、藝術大師、戰場英雄、俊男美女等。
偶像的選擇要與廣告的產品或勞務在品格上相吻合,不然會給人牽強附會之感,使人在心理上予以拒絕,這樣就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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