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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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回收率指一定時期內貸款收回額占貸款發放額或累計額的比例,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貸款收回情況和貸款管理水平。
貸款回收率是衡量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而通過期貨市場掌握企業原材料、產品或存貨的真實價值以及企業的資金運用情況,對於商業銀行控制貸款風險,提高信貸資產質量起著積極有效的作用。
貸款回收率的計算公式為:
貸款累計收回率= | 本期貸款累計收回額 | |
本期貸款累計發放額 |
到逾期貸款收回率= | 本期到逾期貸款累計收回額 | |
本期到逾期貸款累計額 |
例:某專業銀行199×年×月共收回筆貸款,金額分別為200萬元,100萬元和15萬元,貸款累計收回額是450萬元,同期共舅行各種貸款1筆,金額為3000萬元。貸款累計發放額為3000萬元,則該月份
一般情況下,隨著擴大再生產的發展,本年貸款累計發放額總是大於上年度的貸款累計發放額,從而大於本年度的貸款累計收回額。因為貸款的發放與收回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差,因此,貸款累計收回率指標常常小於100%。對於個別貸款項目來講,如果過去沉欠款多,在計算期又控制,停止發放新貸款,即主要是清理收回沉欠款時,貸款累計收回率會大於100%。
如果生產周轉貸款的累計收回率和凈收回率都超過100%,說明本年度在收回過去沉欠款方面比較有成效;反之,百分比率越低,說明沉欠款越多。
- ↑ 吳少平.最新財會經貿公式計算手冊[M].ISBN:7-5023-2304-X/F231.4-62.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95.
不怎麼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