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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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之債(Financial de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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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之債是指債務人應以給付一定財物為標的的債。
財務之債的特點在於,債務人應向債權人交付一定的財物,或將特定的物的所有權移轉於債權人(如買賣、贈與),或將特定的物的占有轉移於債權人(如使用租賃、借用)。
債務人應以給付財物為標的的債。
財務之債與勞務之債的區別 [1]
財務之債與勞務之債之間有明顯區別:
(1)前者涉及到財物所有權的轉移,後者僅涉及財物使用收益權的轉移,財物所有權並不發生轉移;
(2)前者轉移的財物可以是現貨,也可以是期貨,後者轉移的財物只能是現貨。
(1)能否代為履行
在財務之債中,債權人所關心的是所取得財物的性質,至於該財物由何人給付,一般並不影響債權的實現。所以,財務之債一般可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勞務之債因債權人所需要的是特定債務人的勞務或體現債務人勞務的工作成果,因此,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務人不得讓第三人代替履行債務。
(2)能否直接強制執行
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對於財務之債,可以以強制執行的方法直接強制債務人履行。對於勞務之債,債權人不能以強制執行的方法強制債務人履行,而只能請求債務人賠償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