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恩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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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恩阻止進入定價模型[1]
阻止進入定價是指寡頭市場的現有企業將價格定在這樣一個水平,當潛在進入企業進入該市場後發現所剩下的市場需求不足以使它盈利。
圖:阻止進入定價(貝恩模型)
貝恩是最早研究阻止進入定價的產業經濟學家之一。他提出了一個模型,用以解釋具有絕對成本優勢的現有企業(Established Firm)的阻止進入定價行為。在上圖中,我們假定市場需求曲線為D,現有企業的平均成本曲線為ACa,潛在進入者的平均成本曲線為ACb,在這裡,平均成本被假設為常數,而且Aca<Acb,即現有企業相對於潛在進入者具有絕對成本優勢。如果現有企業根據利潤最大化的原則定價,那麼價格為Pm,產量為Qm;但是,這一價格可使潛在進入者獲得PmABP1陰影面積的經濟利潤,因此,潛在進入者必定選擇進入,這顯然對現有企業不利。為了阻止潛在進入者,現有企業必須將價格定在等於或小於ACb,即,使潛在進入者的收入不能補償其成本,從而將潛在進入者阻於市場之外。為了達到這一目的,現有企業必須將產量提高到Q1,以滿足降價後而增加的市場需求,而所獲得的超額利潤卻減少了(兩個陰影面PmABP1與BEFC之差)。
貝恩認為,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下,阻止進入定價對現有企業而言失去意義:
(1)當進入阻止價格P1大大高於壟斷價格Pm,
(2)當進入阻止價格大大低於壟斷價格Pm。
在第一種情況下,現有企業的成本優勢是如此之大以至於可以成為一種自然壟斷。
在第二種情況下,成本優勢是如此之小以至於根本不可能將潛在進入者阻於市場之外。
這個模型都揭示了:為了阻止潛在競爭者的進入,現在企業必須犧牲一定的經濟利潤。在經濟利潤與有利的市場結構之間,現有企業必須找到一個平衡點。
- ↑ 《產業經濟學》浙江財經學院,第七章 企業的價格行為,第三節 直接限制競爭的價格行為
為什麼潛在者獲得的利潤是PmABP1陰影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