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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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期限(The time limit of negot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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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談判期限[1]
談判期限是指從談判人員直接著手進行談判的準備工作開始至雙方達
談判的期限一般包括這些內容:談判在何時、何地進行,為期多長;倘若是系列談判,分幾次進行,每次時間大約是多少等,列出談判的進程表來。[2]
談判前,雙方都在調查對方的談判期限,對此要註意以下幾個問題:a.對方可能會千方百計地保守談判期限的秘密;b.在談判時,要通過察言觀色,抓住對方流露出來的情緒摸清期限;c.在國際商務談判中,謹防對方有意提供假情報;d.己方談判期限要有彈性,可以由此避開對方利用談判期限對自己的進攻;e.在對方的期限壓力面前提出對策。[3]
談判期限的規定[4]
在談判開始以前,應當對談判的期限有所計劃和安排。由於談判的效率問題是評價現代談判成功與否的一個重要標準,而談判的期限直接涉及談判的效率,因此,談判方案的制訂應將談判期限的規定包括進去。
談判的期限是指從談判的準備階段到談判的終局階段之間的時長。在國際貿易中,談判的期限通常指從談判者著手準備談判到報價的有效期結束之時為止。買賣雙方都規定了一定的期限,超過這個期限後即使履行了協議,也可能帶來一定的損失,如聖誕禮品在聖誕節後市價將會大跌,因此必須趕在聖誕節之前銷售。除去時間限制的影響,談判的時間拖得越久,談判雙方耗費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越多。因而,應在談判之前對談判的時間做出精確計算和適當安排,最後規定一個談判期限。
談判期限的規定,可長可短,但要具體、明確,同時又要有伸縮性,能夠適應談判過程中的情況變化。如某公司對談判期限做瞭如下安排:此報價的有效期為1個月。延長有效期的費用,第一個月增加1%,以後每個月增加1.5%。如果超過了3個月,就應重新報價。因為交貨等許多交易條件都有可能發生變化,此談判的最長寬限期應在2個月內達成交易。這是一個較為簡明、靈活又能保證賣方總體目標不受影響的時間方案。
談判期限策略[5]
明確某一談判的結束時間是很有必要的,這樣做可以使談判雙方充分利用時間,在不違背互利互惠原則的前提下,靈活地解決爭議問題,適時做出一些讓步,使談判圓滿結束。運用該策略時應註意兩點:一是提出的時間要恰當,如果過早地提出最後期限,會給雙方或一方造成時間上的壓力,產生消極的影響。二是提出的方法要委婉,強硬提出最後期限,會引起對方不滿,使談判向不利於自己的一方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