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後的凈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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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後的凈現值指跨國投資項目經濟評價指標。投資項目經濟評價的基本指標是凈現值和內部收益率。但在國際投資決策會計中,監於跨國投資項目的特殊要求,以跨國公司總公司為主體進行經濟評價,應將凈現值指標轉化為調整後的凈現值指標。
調整後的凈現值與凈現值的涵義基本相同,其區別主要體現在:
(1)按不同類別的現金流量分別進行折現,大同小異不是對所有的現金流量統一進行折現。與此相聯繫,對不同類別的現金流量區別不同情況採用不同的折現率,而不是按一個統一的折現率進行折現;
(2)投資項目的效益性可以分段測算。如果前段的測算在經濟上已可行,後段追加的有利部分可以不計算;
(3)從總體上說,具有較大的包容性,能夠更好地適應跨國投資項目經濟評價的具體需要。
為了更好的說明實物期權法和凈現值法在評價R&D項目中的不同,特用以下事例來說明。某公司投資100萬元到創新項目,壽命期5年,預計今後每年的凈現值為25萬元(假設要求收益率為10%),用凈現值法評估該項目。
所以該項目被否決。但是由於這個創新項目的產品被大眾所接受,如果2年後在此基礎上追加投資50萬元投資另一新產品,在以後的連續3年裡每年的凈現值可以達到40萬元,如果用期權的觀點來看待這個項目就應該考慮它的期權價值。後來連續3年的現金流可以看作是最開始的100萬元所創造的期權價值,追加的50萬元是執行價格,用B-S法來評估該項目則有:假設無風險折現率r為5%,資產波動率?滓為20%,則有: S=40(P/A,10%,3)(P/F,10%,2)=82.2102
d==0.3560
查正態分佈表得:
N(d1)=0.6506 N(d2)=0.0732
C=S×N(d)-keN(d)=29.6028
調整後的凈現值為:
C+NPV=29.6028-5.2250=24.3778萬
由此可見,凈現值法沒有考慮到項目的管理柔性,也沒有考慮到以後可能的投資機會所帶來的收益,這樣就會將一部分有價值的風險項目拒之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