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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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行政精神[1]
所謂行政精神是行政意識發展水平及其積極成果的體現和概括。行政精神同行政意識具有共同性,二者同屬於社會的精神生活領域,都以行政實踐為產生基礎,都是對現實行政關係與活動的反映。
行政精神的構成[1]
行政精神的基本構成有兩類:
一類是思想、道德的構成,主要包括政治原則和思想、道德水平和性質、管理意識和作風,反映人們的世界觀、信念、理想、覺悟、情操等方面的狀況。
另一類是智力、知識的構成,主要包括思維方式、管理技術、智力狀況,反映人們的文化素質、教育程度、知識構成等方面的狀況。
行政精神的特點[1]
行政精神除具有行政文化的一般屬性外,還有其特殊性:
(1)時代的進步性。
(2)發展的理想性。
(3)表現的多樣性與層次性。
行政精神與社會精神文明的關係[1]
1.二者的聯繫與區別。
行政精神與社會精神文明,都是社會意識進步的成果,同屬於人類精神生活積極成果的總結與概括。同時,兩者又有所區別。行政精神是社會精神文明的一個構成,是社會精神文明在社會行政領域的集中體現,兩者之間存在著局部與整體、個別與一般的差別。此外,行政精神相對於行政行為、行政實踐而言,而社會的精神文明則相對於社會的物質文明而言,都有其特定含義,不能相互取代。
2.二者的相互影響和作用。
精神文明是行政精神產生與發展的條件和內在動力,這主要在於行政者本身有其社會屬性,行政活動與整個社會生活密不可分,行政精神的形成是社會精神生產的特殊產品。
3.二者的相互包含與轉化。
行政精神與社會精神文明,在內容上具有相互包含的特性。有許多社會精神生產的產品,是行政精神與社會精神文明對社會精神生活的共同概括。當人們以肯定的積極的方式,反映行政活動與實踐時,其本身又是對社會活動與實踐的反映。同樣,人們在建設某一時代的社會精神文明時,必然要包括行政領域內的精神活動的積極成果。行政精神與社會精神文明又是可以相互轉化的,這主要體現在一方的發展總會轉化為另一方進步的動力,即體現在動因的相互轉化上。
我國社會主義行政精神[1]
(一)我國社會主義行政精神的內容
1.無產階級政治意識;
2.社會主義法制意識;
3.社會主義民主意識;
4.高效行政意識;
5.廉潔行政意識;
6.開拓創新的行政意識。
(二)我國社會主義行政精神的重大作用
1.引導社會主義優良政風的形成與發展;
2.保障社會主義各項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3.引導和推動社會主義條件下體制改革的展開與深化;
4.鑄造中國行政文化的新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