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性行政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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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形式性行政違法[1]
形式性行政違法又稱程式上的行政違法,是指行政主體的行為在形式上違反了行政法律規範的形式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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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性行政違法的具體表現[2]
(1)行為的作出和實施不符合法律規範所規定的程式;
(2)行為的表現形式不符合法律規範規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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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性行政違法與實質性行政違法[3]
區分實質性行政違法與形式性行政違法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首先,從法律效力看,實質違法一般屬無效行為,從該行為發生之時即沒有法律效力,而形式違法一般屬可撤銷行為,它經有效補救可轉化為有效行為;其次,從法律後果看,實質違法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主要是承擔懲罰性行政責任(如行政處罰、行政處分),而形式違法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主要是承擔補救性行政責任(如撤銷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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