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自我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虛擬自我(Virtual Self、the virtual self)
目錄 |
虛擬自我(Virtual Self、the virtual self)指“人們以互聯網、電視和行動電話等手段為與世界和他人溝通方式所建構的自我,是一種特殊的體驗和與世界互動的方式。”
“虛擬自我” 也是由 “自我” 概念發展而來。
1890年,著名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首先提出將人的自我分為 “主我” (the“I”) 和 “客我” (the“me”),併進一步作出了物質自我、社會自我和心理自我的劃分。
隨後1895年,弗洛伊德建立了 “本我”、“自我”、“超我” 的三重人格構成理論,區分了本能自我和社會自我。
榮格的自我概念與弗洛伊德的自我概念十分相似,他認為,自我是我們意識到的一切東西,它包括思維、情感、記憶和知覺。它的職責是務必使日常生活機能正常運轉。
1902年,庫利指出所謂 “自我意識” 是當我們與其他人交往時反射給自己的視像,即 “鏡像自我” 的概念。
發展心理學家艾里克森認為自我是一個獨立的力量,不再是本我和超我壓迫的產物。他把自我看作一種心理過程,它包含著人的意識活動是可以加以控制的。自我是人的過去經驗和現在經驗的綜合體,並且能夠把進化過程中的兩種力量即人的內部發展和社會發展綜合起來,引導心理能力向合理的方向發展,決定著個人的命運。
1934年,米德闡述了其著名的 “符號互動論” 思想,指出自我來源於社會互動,並提出了“主我” 和 “賓我” 的概念。
1938年莫斯在 《人類思想分類:人與自我的概念》一文中追溯 “self”這個詞的源頭是拉丁文的 “persona”,原意指面具,是一種人造的角色,但與人的本質緊密相關。
1951年,羅傑斯又提出了“現實自我”與“理想自我”的概念。
1970年,馬斯洛提出自我人格需求層次理論,從低到高,共有五個層次,提示我們自我所有的不同的層面。
1983年格爾茨總結到人作為一種獨一無二的存在是意識、情感、判斷和行為的中心。這個中心社會和自然的背景之中,也存在於現實文化的語境之中。
2003年,美國德州大學教授Ben Agger在其論著中提出虛擬自我(the virtual self) 的概念。虛擬自我不是另外一個自我,而是自我的另一個部分。
“虛擬自我” 產生的根本原因 “不是簡單的審美和意義的獲得,而是為我們的心和思想尋找一個家,這與人的本質欲望和內心的深刻需求息息相關。”
“心和思想”正是自我的根本。人們在虛擬真實中的探求其實就是對自我的一種探求,這是一種本質意義上的追問。所以,“對於人們來說,對比到外太空探險,進入到電腦的虛擬世界探險似乎更有意義。”
- 馬忠君. 虛擬化生存的基礎——虛擬真實與虛擬自我的建構[J]. 現代傳播:中國傳媒大學學報, 20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