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單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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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聯合單位法,是指企業各種產品之間存在相對穩定的產銷量比例關係,這一比例關係的產品組合可以視同為一個聯合單位,然後確定每一聯合單位的售價和單位變動成本,以進行多品種的盈虧臨界點分析[1]。
聯合單位法的計算[1]
如企業A、B、C三種產品,其銷量比為1︰2︰3,則這三種產品的組合就構成一個聯合單位。然後按照這種銷量比來計算各種產品共同構成的聯合單價和聯合單位變動成本。即:
聯合銷售單價=A產品單價×1+B產品單價×2+C產品單價×3
聯合單位變動成本= A產品單位變動成本×1+B產品單位變動成本×2+C產品單位變動成本×3
然後就可以計算出聯合保本量,即:
聯合保本量=固定成本/(聯合單價-聯合單位變動成本)
某產品保本量=聯合保本量×該產品銷量比
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有嚴格產出規律的聯產品生產企業。
聯合單位法的例子[1]
某企業銷售甲、乙、丙三種產品,全年預計固定成本總額為210 000元,預計銷售量分別為8000件、5000台和10000件,預計銷售單價分別為25元、80元、40元,單位變動成本分別為15元、50元、28元,則該企業的盈虧臨界點是多少?
確定產品銷量比為:甲︰乙︰丙=1︰0.625︰1.25
聯合單價=1×25+0.625×80+1.25×40=125(元/聯合單位)
聯合單位變動成本=1×15+0.625×50+1.25×28=81.25(元/聯合單位)
聯合保本量=210 000÷(125-81.25)=4800(聯合單位)
計算各種產品保本量:
甲產品保本量=4800×1=4800(件) 甲產品保本額=4800×25=120000(元)
乙產品保本量=4800×0.625=3000(台) 乙產品保本額=3000×80=240000(元)
丙產品保本量=4800×1.25=6000(件) 丙產品保本額=6000×40=2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