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单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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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联合单位法,是指企业各种产品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产销量比例关系,这一比例关系的产品组合可以视同为一个联合单位,然后确定每一联合单位的售价和单位变动成本,以进行多品种的盈亏临界点分析[1]。
联合单位法的计算[1]
如企业A、B、C三种产品,其销量比为1︰2︰3,则这三种产品的组合就构成一个联合单位。然后按照这种销量比来计算各种产品共同构成的联合单价和联合单位变动成本。即:
联合销售单价=A产品单价×1+B产品单价×2+C产品单价×3
联合单位变动成本= A产品单位变动成本×1+B产品单位变动成本×2+C产品单位变动成本×3
然后就可以计算出联合保本量,即:
联合保本量=固定成本/(联合单价-联合单位变动成本)
某产品保本量=联合保本量×该产品销量比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有严格产出规律的联产品生产企业。
联合单位法的例子[1]
某企业销售甲、乙、丙三种产品,全年预计固定成本总额为210 000元,预计销售量分别为8000件、5000台和10000件,预计销售单价分别为25元、80元、40元,单位变动成本分别为15元、50元、28元,则该企业的盈亏临界点是多少?
确定产品销量比为:甲︰乙︰丙=1︰0.625︰1.25
联合单价=1×25+0.625×80+1.25×40=125(元/联合单位)
联合单位变动成本=1×15+0.625×50+1.25×28=81.25(元/联合单位)
联合保本量=210 000÷(125-81.25)=4800(联合单位)
计算各种产品保本量:
甲产品保本量=4800×1=4800(件) 甲产品保本额=4800×25=120000(元)
乙产品保本量=4800×0.625=3000(台) 乙产品保本额=3000×80=240000(元)
丙产品保本量=4800×1.25=6000(件) 丙产品保本额=6000×40=2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