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當產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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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當產量法是指將月末在產品數量按其加工程度和投料程度摺合為相當於完工產品的數量。
約當產量法是最常用的在產品成本計算方法每種方法各有特點和適用範圍,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
約當產量法是根據月末在產品盤點的數量用技術測定,定額工時消耗或憑藉經驗估計,確定它們的完工程度,再按完工程度,將在產品摺合成產品的數量,然後將產品應計算的全部生產費用,按完工產品數量和在產品約當量進行計算,求出單位成本、完工產品成本和在產品成本的計算方法。本月完工產品產量加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稱為約當總產量,簡稱為約當產量。
約當產量法是先將月末實際結存的在產品數量,按其完工程度摺合為相當於完工產品產量(即在產品約當產量),然後按照完工產品產量與月末在產品約當產量的比例分配計算完工產品成本與月末在產品成本的方法。
由於在產品的各項費用的投入程度不同,因此要分成本項目計算在產品的約當產量。通常,原材料按投料程度計算約當產量,工資和其他費用則按加工程度計算約當產量。約當產量比例法適用於月末在產品數量較多,各月間在產品數量變動較大,產品成本中原材料費用與其他各項費用所占比重相差不大的產品。
按約當產量法的比例分配產品費用,計算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按約當產量法的比例劃分完工產品成本與月末在產品成本,就是將本月所歸集的應由產品負擔的生產費用按完工產品數量和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的比例進行分配。這種方法適用於各月月末在產品數量較大,而且變化也大,但產品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製造費用的比重相差不多的產品。
按約當產量比例劃分完工產品成本與月未在產品成本時,由於在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工程度和投料情況的不同,必須分別成本項目計算在產品的約當產量。
(1).直接材料費用項目約當量的確定,取決於產品生產過程中的投料情況。
A.如果材料是在生產開始時一次投入的,在這種情況下,每件完工產品與每件月末在產品所耗用的直接材料費用成本是一樣(即相等)的,因此,不論在產品完工程度如何,其直接材料費用可按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數量平均分配。
B.如果原材料在生產過程中陸續投入的,則需分別按其投料所在工序的加工程度計算約當產量。
(2).在產品加工費用取決於加工程度,不同加工程度的在產品所應承擔的費用也是不相同。因此,完工產品與月末在產品的各項加工費用,一般都不能按它們的數量比例直接分配,而是要按約當產量(摺合量)比例進行計算分配。按約當產量比例分配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的計算公式為:
- 在產品約當產量=在產品數量×加工程度(或投料程度)
- 費用分配率=(期初在產品成本+本期生產費用)/(完工產品產量+期末在產品約當量)
- 完工產品成本=完工產品產量×費用分配率
- 月末在產品成本=在產品約當產量×費用分配率
設某企業生產A產品,月初在產品成本中直接材料費用為4 125元,直接人工費用2 400元,製造費用為1 427元;本月發生的直接材料費用為11 737元、直接人工費用6 462元、製造費用為3 953元。本月完工產品共262件,月末在產品計90件,原材料屬於在生產開始時一次投入,在產品的完工程度為60%。
(1)直接材料費用的分配:
在產品材料費用的約當量為90×100%=90(件)
單位產品的直接材料費用=(4125+11737)/(262+90)=45.06(元)
完工產品應負擔的直接材料費=262×45.06=11 805.72(元)
在產品應負擔的直接材料費=90×45.06=4 055.40(元)
(2)直接人工費用的分配:
在產品人工費用等的約當產量=90×60%=54(件)
直接人工分配率=(2400+6462)/(262+90×60%)=28.04(元)
完工產品應負擔的直接人工費用=262×28.04=7 346.48(元)
月末在產品應負擔的直接人工費用=54×28.04=1 514.16(元)
(3)製造費用的分配:
在產品製造費用的約當產量=90×60%=54(件)
製造費用分配率=(1427+3953)/(262+54)=17.03(元)
完工產品應負擔的製造費用=262×17.03=4 461.86(元)
在產品應負擔的製造費用=54×17.03=919.62(元)
(4)彙總計算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①262件完工產品成本=11 806.38+7 346.48+4 461.86=23 614.72(元)
②90件月末在產品成本=4 055.40+1 514.16+919.62=6 489.18(元)
以約當量計算分配費用時,關鍵問題在於在產品分項目的投料和加工程度怎麼確定。一般都按50%來計算,這也有一定道理,產品在不同工序加工時,出來的在產品加工程度有的在50%之前,有的接近100%,對一種產品來說既不以前面完工程度來計算,也不以最後面的完工程度來計算,而採用折中的辦法,那就是以50%以後多加工部分去彌補50%以前少加工的部分。因此,一般都按50%作為在產品完工程度來進行計算的道理就在這裡。這樣計算從理論上講是說得通,但在實際工作中情況是千差萬別的,需要具體準確的計算。
(1)投料程度的確定:直接材料的投料程度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別予以確定。
① 原材料在生產開始時一次投入的,在產品的投料程度為100%。即完工產品與在產品在一次投料的情況下,不管後面的加工程度如何,但在劃分材料份額時是平分的;
② 原材料在生產過程中是陸續、均衡地投入的,在產品投料程度的計算方法與加工程度的計算方法相同(參考加工程度的計算);
③ 原材料分次投入,併在各工序開始時一次投入。其計算公式如下:
某道工序上的產品投料程度=到本工序為止的累計材料消耗定額/完工產品材料消耗定額
(2)加工程度的確定:參考生產進度、工序等因素確定。
當企業生產進度比較均衡,各道工序在產品加工數量相差很大時,全部在產品加工程度都可以按50%平均計算,否則,各道工序在產品的加工程度應按工序分別測定。在分別工序測定在產品加工程度時,應根據它所經各工序的累計工時定額與完工產品工時定額的比例進行測算的。在產品加工程度的計算公式如下:
某道工序上的在產品加工程度=(前面各道工序的累計工時定額+本道工序工時定額×50%)/完工產品工時定額×100%
上列公式中“前面各道工序的累計工時定額”由於在產品已經完工,所以前面各道工序的工時定額都以100%計入,對於公式中“本道工序工時定額”,由於對本道工序的加工程度一般不逐一測定,而是以本道工序工時定額的50%計入。
月末要計算出完工產品成本時,必須先根據各道工序的月末在產品數量和確定的加工程度,以便計算各工序月末在產品的約當產量,而後求得加工項目的費用分配率,據以分配加工費用。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