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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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Personal Res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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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是自己生活、學習、工作、經歷、成績的概括集錦。呈送個人簡歷的目的是為了讓用人單位全面瞭解自己,從而為自己創造面試的機會並最終達到就業的目的。[1]
個人簡歷的形式[1]
個人簡歷有三種形式:表格式、時間順序式、學習工作經歷式。
1、表格式是用表格的形式列出自己的基本情況和學習、工作的經歷,使人一目瞭然。
2、時間順序式是按年月順序,列出自己的學習、工作經歷,條理清楚。
3、學習工作經歷式是根據需要有選擇列出自己的學習、工作經歷,充分表現自己的技能、品德。對於即將畢業的大學生來說,採用表格式和時間順序式比較合適。
個人簡歷的編寫原則[1]
1、簡歷要設計得簡潔精練,切忌拖泥帶水。
2、簡歷的格式要設計得便於閱讀,佈局合理、協調。
3、如有某些地方或字眼需要特別引起用人單位註意的,可在這些詞句下麵劃杠,或加著重號提醒。
4、用語要得體,書寫要工整清楚。
個人簡歷的內容[1]
個人簡歷一般包含以下內容:
1、個人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政治面貌、婚姻狀況、身體狀況、興趣、愛好、性格以及自己的聯繫方式等。
2、學業有關內容: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學位、主要課程成績、外語、電腦掌握的程度、第二專業的學習情況、各類上崗證書的獲得情況。
3、本人經歷:高中或大學以來的簡單經歷,主要是學習和擔任學校、社會工作的經歷等。
4、自我評價:總結大學階段的表現,並由班主任或學院主管領導填寫意見。
5、所獲榮譽:包括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及獎學金等方面所獲榮譽。
6、本人願望:根據自己的愛好、興趣和特長,提出適合從事的工作。
個人簡歷的註意問題[1]
1、簡歷與求職信不同,簡歷是敘述求職者的客觀情況,而求職信則是主要反映求職者主觀情況和求職意向。從某種意義上說,求職信是對個人簡歷的必要說明與補充。
2、簡歷是一份材料,重在證明個人的身份詳情、學習經歷、生活經歷、學習成績以及工作經驗等,其目的是用來支持求職信,讓用人單位全面瞭解自己,用以證明自己能適合擔當所求職位的工作。
3、求職簡歷不同於工作簡歷。一般的工作簡歷只是個人的一份歷史記錄,僅僅反映自己曾經作過什麼。而求職簡歷不僅要反映自己能做什麼,做過什麼,還要反映做得如何,具備了哪些素質和能力,從而給用人單位一個醒目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