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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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社會學(Sociology of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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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社會學是探討科學的社會性質及科學與社會相互關係的學科。
默頓的科學社會學[1]
1.默頓的科學社會學研究的緣起
默頓的科學社會學研究需要追溯默頓本人的學術經歷。默頓是美國坦普爾大學社會學專業本科出身,在哈佛大學研究生學習期間,他的導師是著名社會學家皮蒂里姆·A.索羅金(Pitirim A.Sorokin)。索羅金從事文化社會學研究,分析在西方各個歷史階段的社會中,主流文化主導之下的主導性知識類型,當時正在撰寫關於西方文化與知識的關係的社會學著作——《社會動力學與文化動力學》。作為索羅金的學生,默頓參與了這一研究,他運用巨集觀社會學與微觀社會學理論,探討知識的社會基礎問題。此項工作為默頓提供了考察科學知識的社會基礎的條件:在社會學視域內,觀念與文化在社會系統中的作用。默頓的學生兼同事伯納德·巴伯曾論述道:“在三十和四十年代,撰寫關於科學問題之著作的唯一專業社會學家,就是當時年僅二三十歲的羅伯特·K.默頓,……雖然默頓的著作、他早期的論文以及他後期的論文(自1957年以來撰寫的)使他成為科學社會學之父,但是在三十和四十年代,他之所以撰寫關於科學的著作,只是因為可能發展一些關於‘觀念’或‘文化’在社會系統中的作用以及關於觀念對於社會系統之穩定和變遷的理論思想。”
與此同時,默頓還在哈佛大學選修了經濟學家E.F.蓋(Gay)的課程,撰寫了一篇關於A.P.尤舍(Usher)《機械發明史》的書評,得到E.F.蓋的賞識,被推薦至《ISIS》發表,默頓由此被引介給《ISIS》主編喬治·薩頓。
當時的喬治·薩頓信奉科學史研究的“社會學視角”,默頓的社會學出身與薩頓當時的研究興趣極相契合,故在薩頓的指導下,默頓開始從事17世紀西方科學史的研究,這是默頓的博士論文的直接學術淵源。
2.默頓的科學社會學研究路徑的初現
默頓在考察17世紀的科學知識興起的問題時,看到了社會學在其中的應用前景。他在考察過程中完成了從知識社會學到關於社會體制的一般社會學理論的思想轉變。
在STS的導言中,默頓提出了特定類型的知識在某個特定時代占據主導地位的文化現象。而從17世紀開始,西方世界的主流知識類型明顯是科學與技術。默頓認為,這一歷史現象可以在社會學中得到解釋:即不同於文化領域的內部史的解釋:與特定知識相關的“其他的社會條件和文化條件也發揮了他們的作用”。
默頓的敘述顯示了索羅金的知識社會學對於默頓的影響。索羅金的知識社會學認為在西方文化史中,歷史上的不同社會中的占主體地位的文化類型決定了主流的知識類型,表現出了文化決定論的立場。索羅金自稱為文化流射理論。默頓的上述視角顯然是索羅金的文化流射理論的反映。
但默頓並不打算遵循索羅金的研究路徑,因為他發現,“科學史家們和研究文化發展的學者們向我們保證說,在不同的時期里,也發生著從某一種科學或科學群向另一種科學或科學群的興趣轉移;發生著從某一技術應用領域向另一領域的興趣轉移。”因而,一般的社會學理論成為必要的分析工具。具體到近代科學與技術,“是什麼樣的社會學因素(如果存在這些因素的話)影響著從一門科學向另一門科學、從一個技術領域向另一個領域的興趣轉移?……十七世紀的英格蘭文明,為這樣一種關於科學與技術中的興趣的轉移及興趣焦點的研究,提供了特別豐富的材料。”
1970年默頓在為其博士論文出版單行本而寫的前言中回憶到:“作者從探索十七世紀的英格蘭入手,試圖說明科學在當時當地開花結果的原因,而這項研究的指導方向是一種一般社會學的定向。這種定向十分簡單:社會中的不同體制在不同程度上互相依存,因而在經濟和宗教領域里所發生的情況,勢必同發生在科學領域里的某些情況具有一些可覺察的聯繫,反之亦然。”
如上所述,在默頓的研究展開之初,由於歷史現象的紛繁複雜,他放棄了知識社會學的研究路徑,轉向一般社會學的理論,即將17世紀英格蘭社會中的科學看做是一種社會體制,探討宗教、經濟與科學體制之間的相互作用的關係和影響。
默頓在研究中貫徹將科學作為一種體制的一般的社會學理論的結果,形成了其對於作為一種體制的科學的內在要素的認識。
默頓在STS的最後一章中專文探討了科學進展的若幹社會和文化因素問題,主要就科學發現、技術發明與人口密度、社會互動、文化背景、功利主義與信仰進步的社會思想等科學知識與外部社會條件的關係問題做出說明。
默頓認為,科學、技術與人口密度的關係需要具體考察,只有當人口密度能夠影響社會互動的頻率時,人口密度增大才能促進科學與技術的發展。社會互動是科學中最重要的社會因素,有助於形成系統化的統一理論。在17世紀的英格蘭,郵政服務、皇家學院和科學期刊構成了當時促進科學發展的社會互動載體,反映了科學界的社會互動本質:“要求這樣地來解決一個問題,即問題的解決不僅滿足科學家個人的有效與充分的標準,而且也滿足他實際上或象徵性地與之接觸的那個集體的標準,這種壓力構成了推進令人信服的、嚴格研究的一種強大的社會推動力。科學家的工作在每一點上受到他所探討的現象的內在要求的影響,並且或許同樣直接地受到他對其他科學家可以推知的批判態度或實際批評的反應的影響,受到他調整他自己的行為以符合於這些批判態度的這種調整的影響。”
社會互動還受到具體的文化環境的制約。對於科學而言,只有適合科學的規範的文化環境才能發揮社會互動的作用。這些規範包括功利主義、個人主義、理性化的經驗主義與信仰進步的社會思潮。默頓的上述闡述顯示了將科學看做是一種社會體制的思想趨勢。科學中社會互動模式的形成顯示默頓將科學看作為一種社會活動,具有自身的結構特征。科學外在的社會文化環境中的規範適合科學的發展,表明科學自身也已形成了內部規範,而只有作為一種社會體制,科學才會形成自身的規範。因而,可以認為,默頓在完成這一論文的過程中,對於作為一種社會體制的科學已經形成了思想基礎。
默頓本人在文中也明確地指出了這一點:“認為科學畢竟是一種社會活動的觀點很快變得時髦了。科學需要許多人物的交流,現代的思想家與過去的思想相互交流;它同樣要求或多或少形式上有組織的勞動分工;它預設了科學家的不謀利、正直與誠實,因而指向了道德規範;而且,最後,科學觀念的證實本身也是一個社會過程。”
默頓上述關於作為一種體制的科學的思想在其接續的兩篇論述科學與社會關係的文章中得到反映與發展,默頓的科學社會學的研究路徑得以形成。
3.默頓的科學社會學研究路徑的形成
20世紀30、40年代,默頓接續研究科學與社會的關係問題,由此涉足作為一種體制的科學的內部規範。“科學的精神氣質”是其中最為重要的成果,標志著默頓的科學社會學研究路徑的形成。
默頓首先於1938年在美國《科學哲學》期刊上發表了《科學與社會秩序》一文。
《科學與社會秩序》探討了當時歐美社會中存在的反科學現象。默頓認為,這一現象的根源與作為一種社會體制的科學的自主性有關。當科學體制內部的自主性與外部社會環境不相容時,科學就會遭受摧殘。在這裡,默頓指的是集權政體的代表——納粹德國——的種族主義政策對於德國科學內部的普遍性規範的摧殘,以及公眾常識對於科學的非理性理解與科學的目標與後果的不相稱之間、宗教價值觀與科學方法所導致的懷疑論的思維方式之間的衝突。
在分析中,默頓引申出了體制的自主性之間的衝突的規律,即不同的社會體制具有不同的內部規範性要求,作為一種體制的科學與社會其他體制之間由於內部規範所導致的自主性的差異會發生衝突。而科學的自主性可以被概括為科學的精神特質:“是指用以約束科學家的有感情色彩的一套規則、規定、慣例、信念、價值觀和基本假定的綜合體。其中的某些方面在方法論上可能是合乎需求的,但對這些規則的遵從並非完全是由於方法論方面的要求。這種精神特質像一般的社會規範一樣,是靠它所適用的那些人的情操來維持的。違反規範的行為將受到內化的禁律的抑制,並且會受到精神特質的支持者們所表達出的反對情緒的抑制。一旦具備了這種有效的精神特質,憤慨、藐視以及其他表示厭惡的態度就幾乎自動地使已有的結構穩定起來。”
1942年,默頓發表了具體論述科學的精神特質諸要素的《科學的規範結構》一文。此文是默頓接續前文針對社會中的反科學現象進行的由科學內部結構的視角所做的原因分析。同時,由於“納粹科學”的現象之存在,當時西方科學家普遍具有關於科學作為一種社會體制需要社會其他體制的支持的認識,“導致了對於現代科學精神特質的明確化和重新肯定”,為默頓提供了研究的社會需求。
默頓將支配科學活動的方法論慣例作為科學的精神特質的來源,認為科學的精神特質即科學家的道德共識,包括普遍主義、公有性、無私利性和有組織的懷疑等四要素。科學的精神特質是作為一種體制的科學與其他社會體制相互衝突的根源。
其實,科學體制的自主性思想在STS中已有隱含性表述:“在一個帶有伯納德·科恩所希望的半隱半現的計劃的腳註中,有關科學規範的概略提示表明,‘科學家提高純科學的地位’是維持‘科學研究體制的自主性’的集體努力,就像‘試圖保持其專業誠實的科學家反對納粹科學等等之類的要求’那樣。這個腳註進一步指出:‘作者現在準備研究科學與其周圍的各種社會體制之間的這種關係’。作為其結果,我撰寫了一篇論文《科學與社會秩序》……正如霍林格詳盡地指出的那樣,這篇論文和進一步詳細說明科學的精神特質的那幾個規範的《論科學與民主》(Note on Science and Democracy,1942),是當時似乎由納粹的霸權主義引發的政治論戰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上述引證表明,在20世紀30、40年代,默頓所寫的關於科學的社會學研究的上述論文不僅是當時“納粹科學”這一外部環境的影響所致,亦是其博士論文的主旨思想的延伸考察。同時,默頓本人也認為:“直到1942年的論文發表時,對《科學、技術與社會》中預示的觀點才有了明確的認識,這種觀點就是,近代科學除了是一種獨特的進化中的知識體系,同時也是一種帶有獨特規範框架的‘社會體制’。它同某些社會體制有部分共同點,而與另一些社會體制則有緊張的衝突。”
由此,我們可以認為,1933-1942年,在默頓發展科學社會學的初期階段,默頓不僅將科學視為一種知識,亦且視為一種社會體制,並最終形成了科學是一種具有自主性的科學體制的思想。其時,默頓由動態地考察作為一種知識的科學的體制化進程,進而靜態地考察作為一種體制的科學,以《科學的規範結構》為形成的標誌。
隨後,默頓暫時離開了科學社會學,致力於構建社會學中的社會中層理論。直至1957年,默頓發表了《科學發現的優先權》,探討了科學內部的獎勵系統的運行方式,開啟了默頓主義的科學社會學:關於作為一種體制的科學內部運行模式的研究。而科學的獎勵系統實來自於《科學的規範結構》。美國科學社會學家諾曼·W.斯托勒認為,“儘管此文(指《科學的規範結構》——筆者註。)簡短,但它至少包含了兩項重要的線索,過了很久以後,它們都在默頓的寫作中得到了體現。……而在默頓簡要地論及命名法的重要性和‘體制上強調承認和尊重是科學家對其發現所獨有的產權’,以及論述關於優先權的爭論中,他幾乎認同了科學獎勵系統中的主要組成部分。”
綜上所述,根據前述默頓開創併發展科學社會學的路徑,可以認為,默頓視現代科學的發展為從知識到體制的發展路徑。科學體制是在社會環境中逐步建立的,受到社會文化環境中相關體制因素的影響。科學體制具有自主性,表現為由科學知識本身的方法論外化形成對於科學傢具有約束力的道德規範,進而形成了科學體制內部的行為規範,即科學的精神特質。
- ↑ 張培富.孫磊默頓的科學社會學研究路徑的形成——兼論中國近現代科學社會史研究路徑.山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