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聯行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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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聯行往來是指發有電子聯行行號的行與行之間,通過電子電腦網路進行異地資金劃撥的資金帳務往來。
資金清算總中心,資金清算分中心。對於辦理電子聯行往帳的人民銀行機構稱電子發報行;辦理電子聯行來帳的人民銀行機構稱電子收報行;清算總中心稱電子聯行轉發行。各金融機構受理並向人民銀行提交匯劃業務的行稱匯出行;從人民銀行電子聯行接收匯劃業務的行稱匯入行。
電子聯行使用的會計憑證有以下三種:
1.電子聯行轉匯借(貸)方清單。此清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發報依據,由發報行錄入員憑以錄入電子電腦發往轉發行;第二聯為記賬聯,發報行作為與匯出行往來科目的記賬憑證;第三聯是回單,由發報行加蓋轉訖章後退匯出行。
2.電子聯行往賬借(貸)方清單。此清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發報行作為與匯出行往來科目的記賬憑證的附件;第二聯發報行作為電子聯行往賬卡片。
3.電子聯行來賬借(貸)方清單。此清單一式三聯。第一聯收報行作為電子聯行來賬卡片;第二聯收報行作為與匯入行往來科目的記賬憑證的附件;第三聯由收報行加蓋轉訖章後交匯入行。
-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除設置電子聯行往帳、電子來帳科目外,為滿足電子聯行往來資金清算的需要,還設置了電子清算會計科目
1.“電子聯行往賬”科目。發報行辦理代付款業務,借記本科目;辦理代收款業務,貸記本科目。餘額雙方反映,不得軋差。與轉發行核對後,正常情況下,當日結平無餘額。
2.“電子聯行來賬”科目。收報行辦理代收款業務,借記本科目;辦理代付款業務,貸記本科目。餘額雙方反映,不得軋差。與轉發行核對後,正常情況下,當日結平無餘額。
3.“電子清算資金往來”科目。本科目核算各清算分中心與總中心之間電子聯行資金存欠的清算。每日電子聯行往賬、來賬科日餘額分別對清後全額轉入本科目,餘額軋差反映。本科目不分年度,年終不通過分錄結轉下年新賬。
- 二、電子聯行往來的賬務處理
(一)匯出行的賬務處理
匯出行收到開戶單位提交的應轉匯結算憑證,經審查無誤後,填制電子聯行轉匯清單,並彙總編製兩聯劃款憑證,據以辦理轉賬。
借:XX科目———XX戶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如為代付業務,作相反會計分錄。
轉賬後,將第一聯劃款憑證連同兩聯轉匯清單一併送交開戶的發報行。
(二)發報行的處理
發報行收到匯出行送交的有關憑證後,經審核無誤,確認匯出行存款戶有足夠資金支付,即可辦理轉賬。
如為代收業務,會計分錄為:
貸:電子聯行往漲
如為代付業務,作相反會計分錄。
轉賬後,第三聯轉匯清單退匯出行。第一聯交電腦錄入員逐筆輸入電子電腦系統,並列印出電子聯行往賬清單,經覆核無誤後通過通訊網路發往轉發行。候收到轉發行發回的收電回執後,由電子電腦累計已發妥的往賬借、貸記業務筆數和金額。每日營業終了,發推行與轉發行核對當日往賬無誤後,即可填制轉賬憑證辦理轉賬。
如為代收業務,會計分錄為:
借:電子聯行往賬
貸:電子清算資金往來
如為代付業務,作相反會計分錄。
(三)轉發行的處理
轉發行收到發報行的往賬信息,經確認無誤後,向發報行發送收電回執,同時,逐筆分批轉發收報行,並驗證收報行的收電回執。每日終了,轉發行與發、收報行對賬無誤後,列印“電子聯行往來平衡表”,並彙總各聯行的借、貸資金,彙總後的各行借、貸資金總額應相等。每月轉發行同各發、收報行用電傳或郵寄對賬表方式核對“電子清算資金往來”科目餘額,發現不符,立即查明更正。
(四)收報行的處理
收投行收到轉發行發來的來賬信息,經審核無誤後,向轉發行發送收電回執,並按匯入行列印電子聯行來賬清單,經逐筆核押無誤後,按總數填制兩聯劃款憑證辦理轉賬。
如為代收業務,會計分錄為:
借:電子聯行來賬
貸:XX科目——XX戶
如為代付業務,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轉賬後,第三聯來賬清單蓋章後,連同一聯劃款憑證交匯入行。每日營業終了,收報行與轉發行核對當日來賬無誤後,即可填制轉賬記賬憑證辦理轉賬。
如為代收業務,會計分錄為:
借:電子清算資金往來
貸:電子聯行來賬
如為代付業務,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五)匯入行的處理
匯入行收到收報行電子聯行來賬清單和劃款憑證,經審核無誤後,即可辦理轉賬。
如為代收業務,會計分錄為:
借:存放中心銀行款項
貸:XX科目——XX戶
如為代付業務,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